正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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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胶袋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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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比率/优惠率/合格率等 | ||
0.000000 | ||
0.06 |
合同包2(胶袋采购及配送服务):
**** | **一路宾日村下路新厂房3号 | 下浮率:6.00% |
合同包2(胶袋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
2-1 | 纺织、服装和日用品批发服务 | 胶袋采购及配送服务 | 为****提供合格的胶袋采购及配送服务。 |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或累计采购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控制总金额,合同期终止,以先达到的条件为准。 | 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
李惠玲、梁达标、谭爱欢(采购人代表)
2 | 胶袋采购及配送服务 | 0.57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合同包2(胶袋采购及配送服务):
**** | 通过 | 通过 | 50.00 | 16.00 | 23.94 | 89.94 | 1 | 1 |
茂盛(广****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67 | 16.00 | 25.68 | 82.35 | 2 | 2 |
福盾应急****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00 | 4.00 | 30.00 | 68.00 | 3 | 3 |
高寻****公司 | 不通过磋商谈判审查 |
备注: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采购包2(胶袋采购及配送服务)投标报价5.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的规定,高寻****公司超时并拒绝提供最后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一致认为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东岗东路9号
联系方式:0758-****851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503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8-****558(邮箱:****@163.com)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758-****558(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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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