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薄弱村农村人居环境运维管护项目-板湖镇等10个镇区垃圾桶及分类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阜**薄弱村农村人居环境运维管护项目-板湖镇等10个镇区垃圾桶及分类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阜**薄弱村农村人居环境运维管护项目-板湖镇等10个镇区垃圾桶及分类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2525580 | **市****居委会四组 | ****217.6元 | ****77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保国、汪浩、徐榕、于莹、吴春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项目中标价1%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阜****路799号
联系人:汪浩
联系电话:151****3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306室
联系人:姚海文
联系电话:195****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海文
电话:195****23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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