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市**区**镇南边**SS-D-02-02-01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局****管理所
占地面积:43594.51m2
地理位置:**市**区**镇南边工业大道东侧、山村西侧
地块再开发前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主检单位)、苏伊士环境检测****公司
钻探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5-11月。调查单位5月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收集资料,并在8月和11月对整个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同时也对地块周边50m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10月22日和11月11日开展了人员访谈工作。访谈的人员包括土地使用权人工作人员、地块内历史使用者******公司、中铁十九局职员、周边企业佛****公司负责人、地块所在生态环境行政****生态环境局****管理所)职员以****村委和村民等。
通过对上述工作获取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和周边现状如下:
A、调查地块历史沿革
(1)地块在1997年为农用地,权属**市******委员会,农用地内主要种植蔬菜。
(2)1997****集团****公司取得调查地块(也称“金盛造纸厂**”)及其北面区域(也称“金盛造纸厂北部”)的土地使用权,并开始建厂,1999年竣工,以****造纸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纸厂”)的名义投产,从事废纸(主要为报纸、书本纸、废纸箱等)再造瓦楞原纸,金盛造纸厂位于调查地块内的建(构)筑物有。****集团****公司将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给**金盛纸厂。
(3)1999年、2001年**金盛纸厂因废水排放问题被周边村民多次上访投诉,该厂遂于1999年开始对位于地块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至2001年改造完成,实现了废水的零排放。
(4)2005年**金盛纸厂更名为******公司(以下简称“金盛造纸厂”)。
(5)2008****造纸厂将地块内的原纸及成品仓库向南扩建,在一号生产线西面搭建了停车棚,将工具房拆除,并对其及周边邻近区域****停车场。
(6)2015****造纸厂在地块**边界**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沉淀池、好氧池、厌氧池,并将2008****停车场改为露天废纸堆场。
(7)2019年在2015年所建污水处理设施西侧**危废仓和成品仓,在该污水处理设施东侧**铁棚,仍作原料废纸仓库。
(8)2020****造纸厂停产,****人民政府征收,******局****管理所全权管理。
(9)2021******局****管理所****造纸厂的厂房拆除工作委托给******公司,同年拆除工作完成,地块内涉及地下设施区域全部填平。
(10)2022年中铁十九局将其承接的地铁三号线建设过程拆下的零部件暂存于地块西部。
(11)2024年10月中铁十九局为将零部件堆放到地块东北面,****造纸厂北部取土将堆放区及其周边邻近区域(地块东北角)垫高。
B、地块东、**南三面50m范围、北面200m范围内场地现状
地块东侧:荒地、果蔬分选铁棚和山村。
地块南侧:从西往东依次为佛****公司、**天****公司、******加工厂和水塘。
地块西侧:工业大道,****商铺。
地块北侧:从南向北依****造纸厂北部)、****造纸厂地块。
D、小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共10个潜在污染区,经叠加后遍布整个地块,涉及的潜在污染物为铅、镉、砷、汞、氟化物、多环芳烃和石油烃(C10-C40)。
(1)采样方案
1)需钻孔点位布设方案
按照污染识别结果,潜在污染区遍布整个地块,因此将整个地块视作重点区域,即重点区域占地面积为43594.51m2,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以40m×40m网格将其划分为29个采样单元,每个单元至少1个点位,再适当加密,本次需加密采样单元为初沉池和气浮池所在单元,涉及的潜在污染源为初沉池和气浮池废水,因此在该单元内布设2个点位,其余单元均1个点位,由此可知,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0个点位(25个土壤调查点位和5个土壤、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另外在地块外不同方向且一段时间未扰动处至少布设2个对照点,本次拟在地块北面1.3km处和东南面800m处的山地各布设1个点位(DZ1和DZ2)。
2)堆土点位布设方案
根据现场测量,地块东北部的堆土面积约1400m2,高约0.5m,则堆土方量约700m3,需采集2个样品。以27m×27m网格将堆土区划分为2个采样单元,每个单元采集1个样品即可。考虑堆土区东部拟布设钻探点位S7,该点位表层(0-0.5m)的样品则为堆土样品,因此在堆土区西部布设1个点位(DT1)采集1个样品即可,S7-1的样品编号则为DT2。
(2)采样情况
土壤样品(含堆土)采集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2-6日,在地块内布设30个需钻孔点位(S1-S30,其中S7表层为堆填样品,另外S2、S7、S13、S25和S29还需安装监测井),1个堆土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59个(含2个堆土样品和2个对照点样,不含平行),针对检测指标考虑地块内******公司成立时间早,目前收集的资料有限,****公司的生产情况,同时地块在1985-1996年间存在****造纸厂将生产废水排入左岸涌,该厂工艺与******公司基本一致,地块内会抽左岸涌水体进行浇地),出于防止污染识别遗漏的考虑,地块内土壤的检测项目应包括造纸行业的特征污染物,另外目前的环境管理资料表明******公司不涉及漂白工艺,因此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由理化性质(pH、水分)+基本45项+特征污染物+重点行业企业造纸行业监测指标前2类(A1类和B1类),即本次土壤检测指标为pH、水分、GB36600-2018表一中45项、锌、铬、氟化物、二溴氯甲烷、溴仿、蒽、菲、芘、荧蒽、苊烯、苊、苯并[ghi]苝、芴、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以及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样品采集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采样单位在S2/GW1、S7/GW2、S13/GW3、S25/GW4和S29/GW5各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为pH值、浊度、重金属9项(六价铬、砷、汞、铅、铜、镍、镉、锌和铬)、氟化物、卤代烃(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氯仿、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二溴氯甲烷、溴仿、1,1,2-三氯丙烷、1,2,3-三氯丙烷、六氯丁二烯和六氯乙烷)、多环芳烃16项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以上指标的采样工作全部由****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但该公司无地下水多环芳烃检测资质,遂将地下水多环芳烃样品于2024年12月18日送给苏伊士环境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其余指标其余样品的检测工作均由****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采样结果
(1)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1)地块内钻孔土壤样品
钻孔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2024年11月29日和12月2-6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30个点位(其中5个还需安装监测井),采集样品155个(不含平行),所有样品均检测pH、水分、GB36600-2018表一中45项、锌、铬、氟化物、二溴氯甲烷、溴仿、蒽、菲、芘、荧蒽、苊烯、苊、苯并[ghi]苝、芴、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以及石油烃(C10-C40),结果如下:
上述指标(不含理化性质)中仅铜、镍、铅、镉、砷、汞、铬、锌、氟化物、甲苯、二氯甲烷、1,2,3-三氯丙烷和1,4-二氯苯和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它们的最大值均未超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土壤pH值随着土壤埋深的增加整体变化不大,整体呈微酸至微碱。
2)地块内新堆土样品
新堆土样品采集工作于2024年12月3日和6日采集,在新堆土区采集了2个样品(不含平行),所有样品均检测GB36600-2018表一中45项、锌、铬、氟化物、二溴氯甲烷、溴仿、蒽、菲、芘、荧蒽、苊烯、苊、苯并[ghi]苝、芴、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以及石油烃(C10-C40),结果如下:
上述指标(不含理化性质)中仅铜、镍、铅、镉、砷、汞、铬、锌、氟化物、二氯甲烷和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它们的最大值均未超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于2024年12月17日进行,在GW1-GW5各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均进行pH值、浊度、重金属9项(六价铬、砷、汞、铅、铜、镍、镉、锌和铬)、氟化物、卤代烃(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氯仿、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二溴氯甲烷、溴仿、1,1,2-三氯丙烷、1,2,3-三氯丙烷、六氯丁二烯和六氯乙烷)、多环芳烃16项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如下:
上述指标(不含理化性质)中仅六价铬、砷、铅、铜、镍、镉、锌、铬、氟化物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它们的最大值均未超过相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或第一类用地下计算的筛选值。
pH和浊度存在超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情况,但因二者均不属于地下水的毒理性指标,它们的超标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综上,初步调查阶段所采的土壤、堆土样品所测指标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测指标中仅pH、浊度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限值,但它们的超标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即**市**区**镇南边**SS-D-02-02-0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