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灯塔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纵二路北A段、L10路A段工程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区**村片区**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纵二**A段、L10路A段工程项目)
澄清说明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村片区**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纵二**A段、L10路A段工程项目)”的澄清说明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1项:“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月21日9:30。
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 1月7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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