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算力**租赁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通知:
提问内容1: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实力中第4点与第五点要求的“4.投标人****研究院可信云评估《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检验证书-模型交付云管理服务提供商》证书,达到“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要求智算云交付”优秀级Lv3+级别及以上认证,提供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研究院可信云评估《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检验证书-模型交付云管理服务提供商(第三方)》,达到《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要求模型交付》标准优秀级Lv3+及以上,提供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加盖投标人公章)”,经网上查询,首批认证时间为2024年12月,这两个证书只有**电信符合要求,我方认为,此条款存在严重的供应商倾向性,不符合招标法相关管理规定,请回复,谢谢。。
答:****研究院为是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事业单位,是中国ICT领域权威机构。
投标人实力中第4点,****研究院发布的《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要求智算云交付》能力标准,对供应商在智算**规划与部署、智算管理与调度、智算运维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定,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可衡量供应商的智算服务水平。服务供应商具备该认证,可有效保障其为招标人服务过程的服务水平。经调研,当前已获取认证的服务商≥3家,符合招标要求,不存在倾向性。(其中:《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检验证书-模型交付云管理服务提供商》证书,修正为:《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检验证书-智算云交付服务提供商》证书)
投标人实力中第5点,****研究院发布的《人工智能云管理服务能力要求 模型交付》能力标准,对供应商在模型咨询、数据工程、模型交付、模型应用、模型运营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定,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可衡量供应商的模型服务水平。服务供应商具备该认证,可有效保障其为招标人服务过程的服务水平。经调研,当前已获取认证的服务商≥3家,符合招标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提问内容2:****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是其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但因分支机构采用负责人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问以法定代表人为负责人的分支机构能否参与该项目投标
答:分支机构可以参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格式自拟)。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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