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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4-12-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县废黄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4日。
电话:0370-****166
通讯地址:**县汇龙大厦9****环境局**分局(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县废黄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 | **县废黄河及其支流小**,废黄河(东干渠-付庄闸)河段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县废黄河及其支流小**,废黄河(东干渠-付庄闸)河段,小**(东干渠-入废黄**)河段,总投资9381.89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流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水生植被恢复等,两岸河流缓冲带宽度确定为25m,采用“乔木+草本”相结合的配置方式,构建河流生态缓冲带总长度27.84km,河流生态缓冲带总面积约100.74hm2。对废黄**干渠-商周高速路段和小**东干渠-商周高速路段,实施土工格网草皮生态护坡;废黄河兴中道-付庄闸段,实施铰接护坡砖生态护坡,总长度21.43km,两侧边坡防护宽度各5m,生态护坡面积21.43hm2。在废黄河学苑路-付庄闸段和小**商周高速-入废黄**段水域范围内,实施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水生植被恢复长度12.19km,恢复面积约18.27hm2。 |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加强扬尘管控和施工机械尾气管控。施工过程中须做到场地围挡、物料覆盖、分段作业、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及密闭运输等,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肥田。加强施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禁止向沿线水体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废油等,防止对水体控制断面造成影响。运营期公厕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得排入河道。 3、噪声: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管理。施工期应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涉及敏感点处设置施工临时围挡和临时移动声屏障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过程做好防护措施。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施工过程中临时弃土暂时堆放河道驳岸陆域,用于河流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用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送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不得随意倾倒;运营期生活垃圾等有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达到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