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
1.采购条件和方法 |
| ****公司2025年1月副产盐酸询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活动,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方法:询价 |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2025年1月31%副产盐酸采购项目,计划采购1000吨。明细内容详见公告最下方“项目明细资料”。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副产盐酸按照HG/T 3783-2021一等品标准执行。总酸度(以HCl计)的质量分数 ≥31.0% 重金属(以Pb计)的质量分数 ≤0.005 浊度/NTU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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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包钢庆华2025年1月副产盐酸货物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后开始供货,完成采购数量自然解除合同。 | 银行承兑汇票,副产盐酸验收合格后入库,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挂账,季度内付款。 |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 1,000.00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
| 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包钢庆华2025年1月副产盐酸货物采购项目 |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2.****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管理部门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含盐酸);3.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盐酸。如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有效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盐酸,同时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 具有2022年至今盐酸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 | |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1/10 24:00:00(**时间)。4.2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询价采购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com)通过微****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
|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报价揭示时间为2025/01/13 09:00:00(**时间)。5.2供应商应在报价揭示时间截止前上传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6.缔约保证金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若为电子保函,****银行****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若为纸质保函,应在开标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送达保函原件至****财务部。 |
7.其他 |
| 7.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com)上发布。7.2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ep.****.com)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需访问该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系统指南”。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8.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地 址:**自治区**市**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李卓璇 联系电话:0478-****9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昆区**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瑞峰 0472-****911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986 客服热线电话:155****2139;156****5464。 监督(投诉)部门:制造部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7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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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