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24〕3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众参与,本次划定方案的水源地包括:**县饮用水水源地(在用)、**县瓦石峡镇地下水水源地(在用)、**县瓦石峡镇塔什萨依村地下水水源地(规划)、****水库地表水水源地(规划)、**县依吞布拉克镇地下水水源地(规划)。您对本划定方案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
(一)**县饮用水水源地
**县饮用水水源地拟调整为备用水源地,该水源地位于**县城城南,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承压水,调整后的取水井共6口,主要为**县城、吾塔木乡、铁干里克乡居民供水,供水规模为9900立方米/天,现状供水人口约40000人,供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水质标准的Ⅲ类标准,拟划定保护区范围内不占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涉及居民搬迁、农田退出等活动,主要风险源为农业面源,国道、乡道、城市交通道路等移动污染源,****公司事故泄露造成的固定污染源。
(二)瓦石峡镇地下水水源地
瓦石峡镇地下水水源地为在用水源地,该水源地位于瓦石峡镇吾塔木村,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承压水,调整后的取水井共3口(2用1备),主要为瓦石峡镇居民供水,供水规模为548立方米/天,现状供水人口约8400人,供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拟划定保护区范围内不占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涉及居民搬迁、农田退出等活动,主要风险源为国道、乡道、村庄道路等移动污染源。
(三)瓦石峡镇塔什萨依村地下水水源地
瓦石峡镇塔什萨依村地下水水源地为规划水源地,该水****开发区以南,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承压水,规划的取水井共2口(1用1备),主要为塔什萨依村居民供水和农业用水,供水规模为546.91立方米/天,现状供水人口约2400人,供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拟划定保护区范围内不占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涉及居民搬迁、农田退出等活动,主要风险源为国道、村庄道路等移动污染源。
****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为规划水源地,该水源地位于米兰河出山口处,为湖库型水源地,****水库,主要为**县城、吾塔木乡、铁干里克****工业园区工业用水,供水规模为40001.48立方米/天,现状供水人口约4万,远期规划供水人口约8.5万,供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拟划定保护区范围内不占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涉及居民搬迁、农田退出等活动,****水库巡检道路。
(五)依吞布拉克镇地下水水源地
依吞布拉克镇地下水水源地为规划水源地,该水源地位于依吞布拉克镇以南40km处,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基岩裂隙水,主要为依吞布拉克镇居民供水,供水规模为1054.79立方米/天,现状供水人口约6500人,供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拟划定保护区范围内不占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涉及居民搬迁、农田退出等活动,主要风险源为县道等移动污染源。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结果
(一)**县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
(1)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目前有6口取水井,井群内单井之间的间距已超过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因此每口井单独划定一级保护区范围。其中,L2#井以取水井北侧15米处的昆仑东路为北侧边界,东、南、西三侧50米处已建围栏为边界的全部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范围;L5#井和L6#****中心,四周50米处已建围栏为边界的全部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范围;X1#井、X2#井和X3#****中心,半径30米的正方形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范围。
(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3)准保护区
不设准保护区。
(二)瓦石峡镇地下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
(1)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目前有3口取水井。其中,井群内1#井与2#井已划分一级保护区范围,本次进行优化调整,将西侧的Y264乡道和东侧的防洪坝区域调出一级保护区范围;3#****中心,半径200米范围内的正方形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范围。
(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3)准保护区
不设准保护区。
(三)瓦石峡镇塔什萨依村地下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
(1)一级保护区
水源地目前有2口取水井,****中心,边长100米为半径,将2井间的长方形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范围。
(2)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3)准保护区
不设准保护区。
****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
(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以取水口半径300****水库坝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1445米)以下全部水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以取水口半径300****水库坝体高程(1450米)以下,一级保护区水域外的陆域范围划定为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1445米)以下除一级保护区范围的全部水域划定为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1445****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不小于3000米的汇水区域划定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3)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以外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水域划定为准保护区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以外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水域至周边山脊线的陆域范围划定为准保护区陆域范围。
(五)依吞布拉克镇地下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
(1)一级保护区
由于2眼井地势较低,涌出的泉水已形成水塘,因此,一级****中心划定整个水塘至取水口下游200米的范围划定为一级保护区范围。
(2)二级保护区
1#取水井地势平坦,****中心,延伸2000米的正方形范围划定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2#取水井位于丘陵地带,拟将可能发生水力联系的下游1000米水域至山脊线内的全部区域划定为二级保护区范围。
(3)准保护区
不设准保护区。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前后范围对照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方案的支持程度;对该方案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方案涉及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二)公示地点、方式
公示地点:地方网站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方案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编制单位、负责社****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五、主管单位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地址:**县胜利路1180号
联系电话:0996-****673
编制单位:**天合****公司
地址:**市**西路215号环保厅高层3楼
联系电话:0991-****187
邮箱:****@qq.com
七、有效日期
本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方案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主管单位或者编制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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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
附件:
**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公众参与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