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道打捞清理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271号
2. 委托代理编号:TRZB-郴ZC24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河道打捞清理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09:30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30分(**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心4****中心第4开标室”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心3****中心第10开标室”。
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增加“品目类别:C****9900-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3.将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价项:
3 | 商务评价项基本分100分(商务部分权值0.35) | 企业荣誉(4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保洁荣誉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4分。 注:提供上述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颁发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计分。 |
业绩证明(2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河道打捞清理保洁类似业绩,每个计10分,最多计2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对应部分结算税务发票(至少1张)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公司实力-设备(44分) | 1、配置垃圾打捞处理船(艇),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12条),其中属投标人自有的,每条计3分,最多计36分;属投标人租赁的,每条计1.5分,最多计18分。此项最多计36分。 2、配置巡查车(不限制车型),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1辆),属投标人自有的计4分;属投标人租赁的计2分。此项最多计4分。 3、配置垃圾运输车,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2辆),其中属投标人自有的,每辆计2分,最多计4分;属投标人租赁的,每辆计1分,最多计2分。此项最多计4分。 注:以上设备未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配置数量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①自有垃圾打捞处理船(艇)提供****公司)名称一致的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垃圾打捞处理船(艇)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及对应租赁费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计分。②自有车辆提****公司)有效车辆行驶证和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有效租赁合同及对应租赁费用发票复印件。③凡自有或租赁的垃圾打捞处理船(艇)、巡查车、垃圾运输车,购买发票时间或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 ||
公司实力-人员(32分)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人):(4分) ****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4分。 2、从业人员船只驾驶技能:(24分) ****运输部门或海事部门颁发的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船舶类其他适任证(或驾驶证),每人计2分,最多计24分; 3、拟任本项目安全负责人(2人):(4分) ****管理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每人计2分,最多计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政府(或行政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如有),并同时提供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开标前近3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
现更正为:
3 | 商务评价项基本分100分(商务部分权值0.35) | 业绩证明(24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河道打捞清理保洁类似业绩,每个计12分,最多计24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对应部分结算税务发票(至少1张)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公司实力-设备(44分) | 1、配置垃圾打捞处理船(艇),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12条),每条计3分,此项最多计36分; 2、配置巡查车(不限制车型),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1辆),每辆计4分,此项最多计4分。 3、配置垃圾运输车,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2辆),每辆计2分,此项最多计4分。 注:以上设备未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配置数量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①自有垃圾打捞处理船(艇)提供****公司)名称一致的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垃圾打捞处理船(艇)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及对应租赁费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计分。②自有车辆提****公司)有效车辆行驶证和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有效租赁合同及对应租赁费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计分。③凡自有或租赁的垃圾打捞处理船(艇)、巡查车、垃圾运输车,购买发票时间或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不计分。 | ||
公司实力-人员(32分)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人):(4分)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4分。 2、从业人员船只驾驶技能:(24分) ****运输部门或海事部门颁发的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船舶类其他适任证(或驾驶证),每人计2分,最多计24分; 3、拟任本项目安全负责人(2人):(4分) ****管理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每人计2分,最多计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政府(或行政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如有),并同时提供拟派人员为投标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即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开标前近3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执法局
(2)地 址:**市五岭大道79号
(3)联系人:陈武杰
(4)电 话:184****1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湖区****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3)联系人:邹莉莉
(4)电 话:0735-****639、199****8021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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