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明德里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认租工作已结束,其中,单身公寓户型认租家庭共11205户。依据认租家庭摇号顺序按房源数的3倍确定资格核查名单,现将认租资格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单身公寓户型认租家庭核查名单中合格认租家庭共2083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125户(名单详见附件1、2)。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应于公示期内****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认租家庭如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所有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218,地址:**区**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五、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于2025年1月7日19:00至1月13日18:00在线提交撤销本批次住房认租申请。
具体操作路径:****建设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系统”->“ 撤销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建设局将依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四)根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六)**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区红荔西路**大厦东面一楼(****)。
咨询电话:0755-****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中海明德里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单身公寓合格认租名单
2.中海明德里等六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单身公寓不合格认租名单
**市住房保障署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