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部(**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4楼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4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25年度 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1年或维修总金额达到46万元。如遇到不可抗拒的政策性原因,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议、协调后可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不对此作任何赔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5年度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类型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文件或网站查询的备案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已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代理部(**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4楼4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招标代理部(**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4楼402)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招标代理部(**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广场B1-2栋4楼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大道东87号
联系方式:何警官,020-****0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2栋402
联系方式:任工,020-****0932-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警官
电 话: 0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