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南校区南北院、东院及东院家属区生活垃圾(不含厨余垃圾)清运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银行大厦1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5日09时00分(**时间)前在****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南校区南北院、东院及东院家属区生活垃圾(不含厨余垃圾)清运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525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南校区南北院、东院及东院家属区每日产生生活垃圾(不含厨余垃圾)约90桶,现需要委托在各校区所属管辖区具有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校区垃圾清运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总局联合印发《****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且受投标限制的供应商、受过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银行大厦19层
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以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09时00分(**时间)
采购会议时间:2025年1月15日09时00分(**时间)
地点:****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
联系电话:029-****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银行大厦19层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昆、赵婉婷
联系电话:029-****1311、156****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