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4线漳**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专业监理(二次) (项目名称) 国道G324线漳**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专业监理(二次)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国道G324线漳**关过境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专业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G324线漳**关过境段公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县;
2.2 工程规模: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绥安镇查岭村,终点位于和美村并设置平**与现有G324国道线相接,路线全长19.964公里。该项目由****担任业主单位,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标准路基宽度33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15.39亿元。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建设,A1标段(绥安镇查岭村至石榴镇梅林村),路段长9.224公里,预算投资约7.24亿元,施工合同价4.15亿元;A2标段(石榴镇梅林村至盘陀镇和美村),路段长10.740公里,预算投资约7.27亿元,施工合同价3.89亿元;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水土保持监理:包括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各个环节进行预防和监管,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具体内容包括准备工作、事前监理、过程监理和验收监理,以及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注重与主体工程监理、其他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的协调。
(2)环境保护监督检测:对工程建设区域的环境进行全面监督监测,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监督监测内容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噪声等施工过程,确保工程建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水土流失治理:辅助调绘当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图斑,确保治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这包括对治理效果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4)验收前的评估报告: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前的评估报告编制,确保所有防治措施和环保措施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5)临时用地复垦技术服务:在项目结束后,进行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确保土地得到有效恢复和利用。
(6)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监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水土保持监理服务的技术要求;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4个月(实际工期与主体工程施工期一致)。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至本项目水土保持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国家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资格证书及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8日08:30时至2025年01月14 日23:59:59时(**时间,下同),请到**市**区**街道蔡坂村东墩149-1号报名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随行(**)交易平台(**市**县绥安镇鸿鑫大厦3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3.4.1。
招标人:****
地 址: | **县绥安镇**路交通大厦五楼 | 邮 编: | 363299 |
联系人: | 陈工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137****8145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市**区**街道蔡坂村东墩149-1号 | 邮 编: | 363000 |
联系人: | 小方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199****2629 | 传 真: | / |
2025年01月07日
开标地点:随行(**)交易平台(**市**县绥安镇鸿鑫大厦3楼)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5-01-07 15: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