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5年脱水污泥(含水率80%)处理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脱水污泥(含水率80%)处理处置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建设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处置单位对********处理厂(含****公司及服务期内新扩建厂区)所产生的脱水污泥进行无害化外运处置服务,预计每日最大产生脱水污泥(含水率<80%,以下相同)约1300吨,年均日产生量约124吨(含****公司17吨)。脱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时间为12个月。(具体详见项目用户需求书)。
招标人下辖厂区分为需以车代仓和不需以车代仓两种运输方式,其中龙归,竹料,健康城,**,江高,石井净,大沙地、****水厂为需以车代仓;猎德、大坦沙、沥滘、均禾、京溪、**为不需以车代仓。
脱水污泥处置单价上限356.67元/吨,需以车代仓的运输单价上限1.63元/吨●公里,综合单价上限508.07(元/吨),不需以车代仓的运输单价上限1.37元/吨●公里,综合单价上限 478.90(元/吨)。(价格最终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
七、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取得污泥处置设施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接****水厂污泥的环评批复。
注:a.投标人的污泥处置工艺不能为堆肥类工艺(含营养土、肥料等涉及土地回用等工艺类型)。
b.投标人承诺的承接本项目的日处理脱水污泥量应少于或等于环评批复文****处理厂污泥的量。(需提供投标人产能承诺函)。
c.投标人须为环评批复的处置主体或处置设施所有单位。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规定情况的声明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备注:a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
b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八、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7日10:30(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n/。
2.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2291-8732(招标代理),平台联系人:何工,020-****0778。
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三)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1、阳光平台代收;
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
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银行****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第9开标室。)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保证金即可。
九、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含变更公告、澄清文件、答疑文件)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含变更公告、澄清文件、答疑文件)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及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及阳光平台不承担责任。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联系电话:020-****0888-7225)。
6.****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三)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应在2025年1月 22日18: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上午10:30。
(二)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2月7日上午10:30-11: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即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市**区天润路333号第9开标室。) 。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颜工 电话:020-****5524
地址:**市**区**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
电话:020-****0467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cn/)、**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邮件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020-****2291-8732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二街七号
十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501号
电话:020-****5524
联系人:颜工
十六、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059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