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大新新美工业园5-8层宿舍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工业园5-8层宿舍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省******工业园 |
面积/数量 | 4145.6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起租日期:2025-03-01,合同结束日期:2036-12-14(详见履约条件第3条) | 免租期 | 4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1.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每2年递增8%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宿舍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履行合同条款的各项约定。 3.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目前5层、8层90%为空置状态(空置36间,面积1865.56平米),计划于2025年3月1日腾挪5层、8层交付承租方使用,从交付之日计算租金、面积、免租期以及租赁期限;另外6-7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腾挪后交付,从交付之日计算租金、面积、免租期以及租赁期限;宿舍租赁期限不超过2036年12月14日。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21号,物业部分空置状态,详见附件《5-8层宿舍租赁情况统计表》。 2.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3.该物业产权属**市****公司所有,物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现由**市****公司统租,故由**市****公司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告(https://www.****.cn/index.html);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杨小姐;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9104;0755-****295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市****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68,64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物业以现状出租,部分物业涉及原租户使用中,该部分物业原租户退租后再移交给新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应对物业现状及物业交付情况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或拒交迟交租金、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联交所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市****公司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3.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按要求补足: (1)拖欠租金的; (2)擅自更改物业用途,或者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3)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4)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首月租金。 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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