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投审〔2025〕6号
****改革局关于**市大沙镇隆**下冼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政府关于申请**市大沙镇隆**下冼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建设项目立项申请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全方位提升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品质,进一步促进乡村**、推动城乡融合,我局同意实施**市大沙镇隆**下冼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大沙镇下冼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入口提升约327平方米;2、**村庄入口渠道两侧护坡及绿化约2303平方米;3、**停车场提升约979平方米;4、**桥下洗池节点约241平方米;5、**宗祠周边提升约372平方米;6、**亲水栈道约374平方米;7、**水边打造亲水平台约943平方米;8、**绿美生态示范点约880平方米;9、**休闲绿地约3000平方米;10、**村庄前水塘驳岸约1017平方米;11、**村庄后院渠道清提升约3627平方米;12、**河岸步道打通提升约814平方米。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83.25万元,其中:**工程费266.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7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2024年各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含省下达资金、**帮扶资金、**市配套资金等)“百千万工程相关资金(如省下达的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等)等典型村建设资金中解决。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各单项费用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