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件(套)机械零部件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677288 | 建设单位法人:朱爱华 |
朱爱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镇石油装备产业园发展大道9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万件(套)机械零部件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9.711944 纬度: 33.5147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1 |
盐环表复〔2022〕9250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677288001X |
2024-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6772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净****公司 |
****0925MA1XATJY1B | 验收监测单位:**净****公司 |
****0925MA1XATJY1B | 竣工时间:2023-01-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万件(套)机械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件(套)机械零部件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粗加工-粗磨-喷砂-超音速喷涂-精磨-抛光-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粗磨-喷砂-超音速喷涂-精磨-抛光-检验 |
粗加工工序委外进行,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航空煤油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 DA002~DA007排气筒达标排放,超音速喷涂粉尘经“负压收集+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2 -DA007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表1标准,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标准。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同时做好车间隔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抛光液、废矿物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省城市居住和单位绿化标准》 (DB32/139-95)的要求设计厂区绿化方案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已在全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已部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航空煤油燃烧废气和超音速喷涂粉尘经“负压收集+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DA002 -DA005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 -2021)表1标准。已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已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车间隔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废磨削液、废抛光液、废矿物油桶委托****安全处置,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已按《**省城市居住和单位绿化标准》(DB32/139-95)的要求设计厂区绿化方案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1、环评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实际建设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公司附近无污水管网),待后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环评中喷涂废气排气筒(DA002-DA007)高度为15米;实际建设时喷涂废气排气筒(DA002-DA005)高度为20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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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 项目一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用于农田灌溉 | 验收期间,每天监测三次,连续监测两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 | 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验收期间,每天监测三次,连续监测两天 | |
2 | 负压收集+脉冲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 | 航空煤油燃烧废气和超音速喷涂废气经“负压收集+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2 - DA005排气筒排放。 | 验收期间,每天监测三次,连续监测两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先进低噪音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音、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一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均为固定声源,公司采用先进低噪音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音、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期间,厂界四周四个点位每天监测一次,连续监测两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抛光液、废矿物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 项目一期建设了一个6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和一个5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险废物:废磨削液、废抛光液、废矿物油桶(废润滑油桶、废磨削液桶、废抛光膏桶),收集后,委托****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废钢料、白刚玉砂收集尘、废布袋、废滤筒、废钨粉、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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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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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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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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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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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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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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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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