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金泽镇2021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整治工程(西南圩区)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063955M | 建设单位法人:陆雪华 |
黄晓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香花桥街道盈顺路1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区金泽镇2021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整治工程(西南圩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市**区 |
经度:120.97447,120.97011 纬度: 31.02838,31.0345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2 |
沪环保许评〔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93.11 |
38.9 | 运营单位名称:**** |
123********06395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钦覃(上****公司 |
****0104MA1FR4BF3G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0110MABXM1NN4C | 竣工时间:2023-06-12 |
2023-06-13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湖泊清淤:东白荡清淤土方工程 36557 立方米,李家荡不涉及清淤工程;②**护岸: **护岸:** B-2 型护岸 1.725 km(护岸开挖土方全部于回填),其中东白荡** B-2 型护岸 0.727 km(**、东岸),仅占东白荡沿湖岸线长度(4.24km)的 17%,其他区域护岸维持现状,不涉及整修整固等其他工程内容;李家荡全部沿湖岸线** B-2 型护岸 0.998 km; 绿化工程:绿化面积 3164.62平方米,其中东白荡斜坡绿化 1148.66平方米,水生植物绿化包含在水生态治理中;李家荡斜坡绿化 1576.84平方米,水生植物绿化439.12平方米。 水生态治理:东白荡水生态治理 25.64 万 平方米; 附属工程:改造东白荡沿岸 4 座雨水排放口。 | 实际建设情况:湖泊清淤:东白荡清淤土方工程 36557 立方米,李家荡不涉及清淤工程; **护岸:型由原设计 C 型护岸(景观**)调整为 B-2 型护岸(密排木桩) 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减少 8670.38m2,其中东白荡斜坡绿化 7402.34m2,李家荡斜坡绿化 958.16m2,李家荡水生植物绿化 309.88m2;东白荡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增加 32400 m2;项目部实际租赁面积减少 320m2; 水生态治理: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增加 32400 m2。 附属工程:改造东白荡沿岸 4 座雨水排放口。 |
实际建设过程中,东白荡周边鱼塘、林地及农田无法占用且无搬迁条件,原设计 C 型护岸(景观**)无法实施,拟调整为 B-2 型护岸(密排木桩),共计 727 米。****水库环湖通道(现状有围挡),东侧主要为林地及基本农田,无法占用且无搬迁条件,故原设计 C 型护岸(景观**)无法实施,拟调整为 B-2 型护岸(密排木桩),共计 998 米。由于护岸类型调整,绿化工程减少 8670.38m2,其中东白荡斜坡绿化7402.34m2,李家荡斜坡绿化 958.16m2,水生植物绿化 309.88m2。东白荡清淤后,根据实际情况,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增加 32400 m2。施工利用沿岸村镇道路,未**施工便道。项目部实际租赁面积减少 320m2,车辆冲洗依靠区域社会化力量,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无水利工程,无具体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水利工程,无具体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 施工期: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多余废水委托外运处置,不排放,废水处理系统的各池体和底板采用商品混凝土浇制,并做好防水、防渗漏处理,要求蓄水期间不得渗漏;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GB3552—2018)中要求收集,并委托有资质水上接收设施或岸上专用接收设施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不向施工水域排放;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收集施工现场人员产生的污水,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抽运处理;项目部办公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建公共卫生设施收集处置,不向施工水域排放。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废气 施工期 在施工工区周围距离环境敏感目标较近的区域设立的简易隔离围屏,采取定时洒水措施,以缓解施工扬尘影响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 施工期 施工工区布置避开敏感区,高噪声设备不集中布置。结合施工围栏的建设,在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设置移动式隔声屏,以缓解施工噪声影响。 运营期 运行期河道生态日常维护通过人工打捞收割产生少量废弃植物,日常维护使用的工作船运行采用电动力,工作船作业时船体运行平稳,基本无震动,声音很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湖泊底泥全部外运至指定排泥场,根据底泥检测报告,本项目东白荡疏浚底泥可用于还林或还田,后续用于原地莲藕种植。生活垃圾分类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处理后会产生含油污泥,委托具有资质 的单位外运处置。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车辆依靠区域社会化力量进行 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维修厂家回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施工区、施工项目部堆放和处置。生态修复工程中水下、岸 边清理场地产生的植物废根、茎、叶等植株废弃物,委托**区环卫部门 清运处置。临设拆除产生少量建筑垃 圾委托取****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外运处置. 运营期 运行期湖泊水生植物日常维护收割产生少量废弃植物,设置收割计划,收割后及时清运,委托**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态 陆生生态 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占地面积,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区域陆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考虑到李家荡距金泽水源涵养红线仅 22m,****水库环库河连通,同时李家荡拟**的南侧 C ****水库环库河紧邻,施工期间应征求自然**部门意见,现场共同确定并标识金泽水源涵养红线范围,确保施工过程不占用水源涵养红线范围。 水生生态 加强施工期管理,可以避免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渣土等处置不当而引起河道水质污染,并建议运行期内从运行管理、生态补偿和生态监测角度对施工区进行生态修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 施工期: 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依靠区域社会化力量,无冲洗废水产生;实际施工船舶用电,无含油污水产生;生活污水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生活污水均依托当地已建公共卫生设施收集处置,不向施工水域排放。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废气 施工期 在施工工区周围距离环境敏感目标较近的区域设立简易隔离围栏,采取定时洒水措施,以缓解施工扬尘影响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 施工期 优化施工方案及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工区布置避开敏感区,高噪声设备不集中布置,文明施工。在施工工区周围距离环境敏感目标较近的区域设立简易隔离围栏,缓解施工噪声影响。 运营期 本项目运行期委托****对水域进行养护,日常维护使用的工作船运行采用电动力,工作船作业时船体运行平稳;废弃植物委托**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固体废物 施工期 湖泊底泥全部外运至指定排泥场,根据底泥检测报告,本项目东白荡疏浚底泥可用于还林或还田,后续用于原地莲藕种植。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已建公共卫生设施收集处置。施工期车辆冲洗依靠区域社会化力量,无施工废水产生,未产生含油污泥。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依靠区域社会化力量进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维修厂家回收处置,不在施工区、施工项目部堆放和处置。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植物群落种植、底质优化改良、生态系统调控工程、水生动物群落建设、曝气复氧工程、生态净水屏障等,不涉及场地清理,无植物废弃物产生。本项目采用木桩围堰及土方围堰,拆除后木桩用于护岸建设,土方回填,且不涉及临设拆除无建筑垃圾产生。 运营期 本项目运行期委托****对水域进行养护,日常维护使用的工作船运行采用电动力,工作船作业时船体运行平稳;废弃植物委托**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态 陆生生态 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金泽水源涵养红线范围设立标识,施工过程不占用。 水生生态 加强施工期管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渣土分类收集、合规处置。 |
实际建设过程中,实际未产生车辆设备冲洗废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含油污泥、植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污染物,导致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措施情况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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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生态 陆生生态 : 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占地面积,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区域陆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考虑到李家荡距金泽水源涵养红线仅 22m,****水库环库河连通,同时李家荡拟**的南侧 C ****水库环库河紧邻,施工期间应征求自然**部门意见,现场共同确定并标识金泽水源涵养红线范围,确保施工过程不占用水源涵养红线范围。 水生生态 : 加强施工期管理,可以避免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渣土等处置不当而引起河道水质污染,并建议运行期内从运行管理、生态补偿和生态监测角度对施工区进行生态修复。 | 生态 陆生生态 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金泽水源涵养红线范围设立标识,施工过程不占用。 水生生态 加强施工期管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渣土分类收集、合规处置。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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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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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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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工程施工结束后,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恢复,鉴于本项目建设对水******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建设项目生态补偿的相关规定,重点针对底栖动物增殖放流及鱼类补偿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加速渔业**和生态系统平衡的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仅涉及项目部和排泥场,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已及时清理,交还村民;排泥场已恢复为藕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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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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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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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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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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