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桃源县架桥镇、马鬃岭镇农田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关于核准**县架桥镇、马鬃岭镇农田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2025-01-0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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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市工程建设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政府2014年9月第271号令)和《****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下放、合并和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市政府2014年10月第11号令)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二、核准条件
1.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湘自资函〔2024〕139号文件同意实施;
2.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
三、核准内容
1.招标方式:同意**县架桥镇、马鬃岭镇农田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和中标候 选人公示须在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2.招标组织形式:因你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必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招标事宜。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招标范围:工程投资概算1875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完成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渠道修复、水环境治理等。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实施招标;
4.招标监督:招标时,你单位或招****发改局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请据此批复,认真组织招投标活动。****发改局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随意更改已经核准的招标事项。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展招投标活动,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发改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展招投标活动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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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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