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项目 ——M-H-18路(姜桥路-中环线)施工图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2.1企业要求-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更正为:
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二)原招标公告中(2.2项目负责人要求-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更正为:
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4.对投标人的要求):
1 企业要求
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更正为:
1 企业要求
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等关键评审因素,可提供合同发包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投标人资信业绩-序号1、企业业绩)
投标人资信业绩 | 1、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除资格业绩外,每提供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得 5 分,本项满分10分。 |
更正为:
投标人资信业绩 | 1、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除资格业绩外,每提供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类业绩,得 5 分,本项满分10分。 |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人员配备-序号2、项目负责人业绩)
人员配备 | 2、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平方米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
更正为:
人员配备 | 2、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万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联系人:齐工
电话:055****235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卢工
电话:139****1865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