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神东矿区东胜区上湾煤矿改扩建项目(1600万吨/年)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043971N | 建设单位法人:魏** |
陈宇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大柳塔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集团中****公司神****煤矿改扩建项目(1600万吨/年)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 ****** |
经度:110.150833 纬度: 39.294444 | ****机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31 |
环审〔2022〕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043971N028X |
2024-03-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62000 |
821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043971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生****评估中心 |
121********014524C | 验收监测单位:**诚天****公司 |
****0302MA01GHX95L | 竣工时间:2024-04-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60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600万吨/年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大采高综采一次采全高回采工艺,部分区域采用分层开采、限厚开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大采高综采一次采全高回采工艺,部分区域采用分层开采、限厚开采工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划定禁采区,对敏感目标留设保护煤柱,完**家塔排矸场封场,进行沉陷区、排矸场生态整治;对地下水导入区采取分层开采及限厚开采措施,对地下水水质、水量进行跟踪观测;生活污水依托乌****处理厂,矿井水回用后剩余部分利用输水管线送补连塔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深度处理系统除盐后统一处置;煤矿储运封闭措施,选厂湿式除尘洗气机降尘;对高噪设备采取室内隔声、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过渡期排入武家塔排矸场,井下充填系统建设后进行充填,其他固废委托处置;停止高矿化度矿井水用于沉陷区生态恢复;场地采取防渗、植被恢复、截排水沟等措施进行土壤污染防治。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划定禁采区,对敏感目标留设保护煤柱,武家塔排矸场已封场复垦,开展沉陷区、排矸场生态治理; 实施保水采煤措施,开展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观测; 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措施置未变化; 煤矿储运封闭措施,选厂除尘措施均改造为内排; 高噪设备隔声、基础减振; 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运至补连塔煤矸石综合利用场地处置,开拓生态制土的综合利用途径,其他固废委托处置;已停止利用矿井水对沉陷区进行灌溉,矿井水处理回用后多余部分进入补连塔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深度处理系统除盐后统一回用; 各场地采取防渗、植被恢复、截排水沟等措施进行土壤污染防治。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
由于依托的矸石充填站未建设,洗选矸石综合利用途径由井下充填变化为制生态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该项目应按照1600万吨/年规模生产,不得擅自提高生产规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后续若实施改扩建,应符合**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后满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按要求落实。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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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及氟化物达标治理工程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井下消防用水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煤厂补充用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的水质标准要求 | ****处理站规模为12000m3/d,处理工艺采用“预沉调节+高效澄清池+多介质过滤”工艺;配有规模为5000m3/d的氟化物达标治理工程 | 矿井水经常规处理和除氟系统处理后,各监测因子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井下消防用水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煤厂补充用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的水质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原煤、产品煤、矸石等密闭贮存,主工业场地内采用全封闭栈桥输煤,产品煤采用封闭式筒仓储存并采用除尘洗气机降尘,原煤筛分、破碎、转载等产尘环节配置除尘设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选煤厂原煤、产品煤、矸石储存均采用封闭式筒仓,场内运输均采用全封闭式的输煤栈桥,安装27台内排式除尘洗气机 | 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北、南)、2号缓坡斜井场地、武家塔排矸场周界外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应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处理站的产噪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场地(东厂界4#监测点和西厂界7#-8#监测点)夜间噪声出现超标,超标值在0~2dB(A)之间,北风井场地周界、南风井场地东侧(1#-2#)、南侧(3#-4#)昼夜噪声均有超标现象;****处理站测点位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木伦镇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采取分层开采、限厚开采等保水采煤措施,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优化、调整保水采煤措施,避免导通白垩系及第四系潜水含水层。实施分区防渗,****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开采过程中密切关注居民水井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水安全。加强1-2煤一、二盘区及2-2煤二盘区水位跟踪监测,以及井田和周边公益林监测,防止引发相关次生不利影响。 | 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进行开采,编制了《****煤矿保水采煤实施方案》,同时按照改扩建环评要求采取保水采煤措施,于保水采煤控制区域通过控制回采工作面煤层采厚以满足分层开采区上分层厚度、限厚开采区厚度要求,起到对含水层的保护作用; **3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工业场地及武家塔排矸场上游、武家塔排矸场下游、工业场地下游)并布置5口钻孔水位监测点分别按照1次/半年、3次/月的频次对第四系含水层和白垩系含水层进行水位、水质长期进行监测,编制观测成果台账; 对12401工作面进行了“三带”探测工程,于2019年形成观测总结报告,计划于后续开采的22106工作面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观测; 实施分区防渗,****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域强化防渗措施,****处理站水处理过程中的池、渠及地面已经采取了防渗处理,水池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渗透系数为2.61×10-8cm/s,符合地下水防渗小于K≤1×10-7cm/s的要求,并对各用水管网进行防渗保护,****供应站、废旧铁桶暂存库、供电中心危废暂存间均采用混凝土地面,刷环氧胶泥防渗层,渗透系数达≤10-10cm/s,选煤厂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采用混凝土及**度聚乙烯抗渗土工布防渗,渗透系数≤10-7cm/s,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定期对井田内分布的民用水井进行调查巡视,制定了供水应急处置措施,以确保供水安全; 1-2煤一、二盘区及2-2煤二盘区原有水位跟踪监测钻孔存在塌陷、堵孔以及人为破坏的情况,上湾煤矿重新布置了相关区域水文地质长期观测孔以加强对矿井涌水的观测和数据管理,验收阶段已委托****进行初步设计,目前已出具专家意见,报公司审议后实施。同时对井田及周边林地变化情况利用遥感数据持续进行观测,并定期进行现场巡视,防止引发次生不利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掘进矸石不出井,****电厂需求量外,全部井下充填,充填系统建设期间排入武家塔露天矿内排土场,项目应于2023年8月前建成并投运矸石充填系统。 | 掘进矸石不出井,****电厂需求量外,全部送补连塔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处置。为满足改扩建环评阶段提出的解决洗选矸石处置问题,上湾煤矿计划实施100万吨/年煤矸石制生态土+土地复垦综合利用服务项目,将煤矸石分选碎筛、活化、重金属脱除、组分复配、微生物发酵,从而获得矿质新成土及肥料产品,最终将煤矸石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公司审议,正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该项目**协议,落实后将根据研究成果及技术论证结论、建议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生态保护措施。设计和开采中应将与**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重叠的0.56平方公里井田划为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煤矿等相关区域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措施减缓沉陷影响。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等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开采过程中应落实矸石充填等措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针对减缓地表沉陷等开展专题研究,根据监测结果、研究成果等及时采取必要优化措施,避免或减轻采煤沉陷引发的生态破坏等不利影响。在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编制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加强养护管理等措施夯实修复基础,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保障区域沙化控制的生态功能。开展项目涉及区域生态系统功能评价、生态整治成效评估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跟踪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项目后续生态保护提供依据。停止武家塔排矸场使用,按照有关要求,限期完成封场和生态修复。 | 已将与**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重叠的0.56平方公里井田划为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煤矿及附近工业企业、二、三盘区工业产业园、****电厂灰渣场等区域留设保护煤柱; 针对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采取经济补偿及边开采边恢复措施,****煤矿沉陷区林草保护与恢复工程、上湾煤矿沉陷区常绿林防火治理与林间游憩改造工程、上湾煤矿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十三区)等生态项目,2022年5月-2024年3月期间林地复垦面积约219.7hm2; 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运至补连塔煤矸石综合利用场地处置,后续依托的单独开展环评工作的煤矸石制生态土工程对其进行综合利用; 于2018年对12401工作面进行了岩移观测,计划于接续开采的22106工作面开展岩移观测,按年度编制生态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对开采区、沉陷区、排矸场的土壤环境治理、土壤侵蚀、地面沉降、土地覆盖类型、扰动土地、土地复垦、植被覆盖度等情况进行监测,跟踪生态影响,后续将结合观测成果、监测结果开展减缓地表沉陷的相关专题研究; 根据《神东**生态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国****公司上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上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并在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委托**秦升地质****公司编制《上湾煤矿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报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利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加强养护等措施,按计划开展生态治理工程; ****煤矿建设项目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调查与评价项目,对开展项目涉及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生态整治成效等进行评估总结,****研究院开展神东**生物多样性调查并编制完成了《神东**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报告; 武家塔排矸场已封场复垦进行生态恢复,复绿面积约3.95hm2,正在开展覆土绿化面积约5.92hm2。 |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境风险源主要为水环境风险、排矸场坍塌风险、危险废物风险。 | 中****公司上湾煤矿于2022年3月31****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编号为:150627-2022-42-L。针对主要风险源采取人工巡检、建立台账和定期检修维护等管理措施,可做到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电厂;生活污水依托乌****处理厂处置;井下充填项目落地过渡****煤矿内排土场处置矸石;矿井水处理后输送至补连塔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井下充填系统工程建成后处置项目矸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电厂;生活污水依托乌****处理厂处置;生态制土项目落地过渡期依托补连塔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处置矸石;矿井水处理后输送至补连塔区域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井下充填系统工程未建设,改为煤矸石制土+土地复垦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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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上湾煤矿井田内的村庄已于2018年以前全部搬迁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上湾煤矿井田内的村庄已于2018年以前全部搬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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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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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生态保护措施。设计和开采中应将与**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重叠的0.56平方公里井田划为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煤矿等相关区域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措施减缓沉陷影响。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等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开采过程中应落实矸石充填等措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针对减缓地表沉陷等开展专题研究,根据监测结果、研究成果等及时采取必要优化措施,避免或减轻采煤沉陷引发的生态破坏等不利影响。在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编制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加强养护管理等措施夯实修复基础,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保障区域沙化控制的生态功能。开展项目涉及区域生态系统功能评价、生态整治成效评估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跟踪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项目后续生态保护提供依据。停止武家塔排矸场使用,按照有关要求,限期完成封场和生态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将与**木伦镇城镇规划区重叠的0.56平方公里井田划为禁采区并留设保护煤柱,****煤矿及附近工业企业、二、三盘区工业产业园、****电厂灰渣场等区域留设保护煤柱; 针对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采取经济补偿及边开采边恢复措施,****煤矿沉陷区林草保护与恢复工程、上湾煤矿沉陷区常绿林防火治理与林间游憩改造工程、上湾煤矿沉陷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十三区)等生态项目,2022年5月-2024年3月期间林地复垦面积约219.7hm2; 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运至补连塔煤矸石综合利用场地处置,后续依托的单独开展环评工作的煤矸石制生态土工程对其进行综合利用; 于2018年对12401工作面进行了岩移观测,计划于接续开采的22106工作面开展岩移观测,按年度编制生态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对开采区、沉陷区、排矸场的土壤环境治理、土壤侵蚀、地面沉降、土地覆盖类型、扰动土地、土地复垦、植被覆盖度等情况进行监测,跟踪生态影响,后续将结合观测成果、监测结果开展减缓地表沉陷的相关专题研究; 根据《神东**生态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国****公司上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上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并在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沙治沙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委托**秦升地质****公司编制《上湾煤矿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报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利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加强养护等措施,按计划开展生态治理工程; ****煤矿建设项目生产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调查与评价项目,对开展项目涉及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生态整治成效等进行评估总结,****研究院开展神东**生物多样性调查并编制完成了《神东**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报告; 武家塔排矸场已封场复垦进行生态恢复,复绿面积约3.95hm2,正在开展覆土绿化面积约5.92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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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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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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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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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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