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6MB2D24294X | 建设单位法人:吴新锋 |
张豪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街道**二路9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街道新圳河 |
经度:0.17831,0.15893 纬度: 0.02189,0.01176 | ****机关:**市****水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0-23 |
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47.41 |
387 | 运营单位名称:**** |
****0306MB2D242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公司 |
****0300MA5F0MRM1M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914********916178L | 竣工时间:2023-09-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cshj.xingyu-it.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条件 新圳河周边交通有:107国道、**大道、**六路、新湖路、**路等**区主要公路,工程范围内交通较为便利。 本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mm。降雨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雨量2080mm,最小年降雨量780mm;降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4~9月份)降雨量大而集中,约占全年降雨总量的80%,且降雨强度大,台风暴雨频繁,常造成风灾和洪涝灾害;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降雨量大约占全年20%,是工程施工的最佳季节。 (2)建筑材料 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筋、钢材、木材、砂料、块石料等就近购买。混凝土主要采用商品混凝土,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购买;土料主要采用满足河道内以及开挖土料。 水电供应:本工程区离电源及供水水源较近,取水、电便捷。且各行政村内供水、供电均已通至各工程区附近,供水、供电保证率较高,可就近接通电路和水管。同时施工单位应自备发电机组和部分水罐车,以备应急临时缺水缺电,保障施工用水、用电不间断,同时保证施工连续作业不间断,以确保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3)施工导流 ①导流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综合考虑围堰的实际作用、使用时间、工程规模和失事后果造成的损失,确定本工程施工期洪水标准为枯水期(11~3月)5年一遇,围堰超高0.5m。施工导流建筑物为5级。河道内截污管工程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②围堰工程 河道岸坡及截污管施工,需做相应的临时施工围堰确保干地施工。考虑现状河道较宽,为施工方便,采用土围堰的型式,纵向围堰顺水流方向布设,顶宽2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横向围堰:纵向围堰处每隔100m设置一道横向围堰,采用编织土袋围堰,围堰顶宽1m,边坡1:1,高1.5~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水闸、橡胶坝施工采用三向围堰法,围堰顶宽1.5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施工围堰所需土方量为6.47万m3。土料主要考虑利用河道淤积土、截污管开挖土。各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量的编制土袋,以满足施工期间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抢险需要。 ③施工排水 基础开挖时基坑两侧各设置0.5×0.5m的排水边沟,基坑内每20m排水沟设置一集水坑,集中抽排基坑内雨水及地下水,保证截污管施工顺畅。围堰内基坑排水主要采用三寸水泵定时抽排。考虑施工过程中及地层透水不确定性,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抽水台班。 (4)施工交通及总布置 施工期应采用围挡封闭作业施工,不允许附近人员尤其是小孩进入,同时应做好工程施工期间对外标示、说明以及解释工作。 施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施工噪音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扰乱厂区生活生产;对开挖待回填的土应及时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隐患,严格按指定的地点弃土,不得随意丢弃。 3、工程占地情况 (1)工程永久占地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项目主要再河道范围内整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9253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49253 m2。 (2)工程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是指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营地、部分施工道路、材料土方临时堆放场等。总面积按4500m2合计。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对临时占地用完后按原样恢复。 (3)跨河管线保护和迁移 河道沿线有多根电信管、电力管及供水管线穿越,根据物探资料对工程建设区与工程方案存在交叉冲突的管线实施迁改。实施迁移的管线采用降低高程的方式,各管从截污管底穿过,污水管增设检查井。对不实施迁移的管线,施工期间也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不明过河管线和建筑物,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对于燃气管线应有特殊行业专业设计拆迁,开工前应与相应部门和单位联系协调,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改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条件 新圳河周边交通有:107国道、**大道、**六路、新湖路、**路等**区主要公路,工程范围内交通较为便利。 本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mm。降雨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雨量2080mm,最小年降雨量780mm;降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4~9月份)降雨量大而集中,约占全年降雨总量的80%,且降雨强度大,台风暴雨频繁,常造成风灾和洪涝灾害;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降雨量大约占全年20%,是工程施工的最佳季节。 (2)建筑材料 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筋、钢材、木材、砂料、块石料等就近购买。混凝土主要采用商品混凝土,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购买;土料主要采用满足河道内以及开挖土料。 水电供应:本工程区离电源及供水水源较近,取水、电便捷。且各行政村内供水、供电均已通至各工程区附近,供水、供电保证率较高,可就近接通电路和水管。同时施工单位应自备发电机组和部分水罐车,以备应急临时缺水缺电,保障施工用水、用电不间断,同时保证施工连续作业不间断,以确保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3)施工导流 ①导流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综合考虑围堰的实际作用、使用时间、工程规模和失事后果造成的损失,确定本工程施工期洪水标准为枯水期(11~3月)5年一遇,围堰超高0.5m。施工导流建筑物为5级。河道内截污管工程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②围堰工程 河道岸坡及截污管施工,需做相应的临时施工围堰确保干地施工。考虑现状河道较宽,为施工方便,采用土围堰的型式,纵向围堰顺水流方向布设,顶宽2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横向围堰:纵向围堰处每隔100m设置一道横向围堰,采用编织土袋围堰,围堰顶宽1m,边坡1:1,高1.5~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水闸、橡胶坝施工采用三向围堰法,围堰顶宽1.5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施工围堰所需土方量为6.47万m3。土料主要考虑利用河道淤积土、截污管开挖土。各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量的编制土袋,以满足施工期间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抢险需要。 ③施工排水 基础开挖时基坑两侧各设置0.5×0.5m的排水边沟,基坑内每20m排水沟设置一集水坑,集中抽排基坑内雨水及地下水,保证截污管施工顺畅。围堰内基坑排水主要采用三寸水泵定时抽排。考虑施工过程中及地层透水不确定性,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抽水台班。 (4)施工交通及总布置 施工期应采用围挡封闭作业施工,不允许附近人员尤其是小孩进入,同时应做好工程施工期间对外标示、说明以及解释工作。 施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施工噪音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扰乱厂区生活生产;对开挖待回填的土应及时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隐患,严格按指定的地点弃土,不得随意丢弃。 3、工程占地情况 (1)工程永久占地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项目主要再河道范围内整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9253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49253 m2。 (2)工程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是指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营地、部分施工道路、材料土方临时堆放场等。总面积按4500m2合计。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对临时占地用完后按原样恢复。 (3)跨河管线保护和迁移 河道沿线有多根电信管、电力管及供水管线穿越,根据物探资料对工程建设区与工程方案存在交叉冲突的管线实施迁改。实施迁移的管线采用降低高程的方式,各管从截污管底穿过,污水管增设检查井。对不实施迁移的管线,施工期间也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不明过河管线和建筑物,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对于燃气管线应有特殊行业专业设计拆迁,开工前应与相应部门和单位联系协调,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改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条件 新圳河周边交通有:107国道、**大道、**六路、新湖路、**路等**区主要公路,工程范围内交通较为便利。 本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mm。降雨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雨量2080mm,最小年降雨量780mm;降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4~9月份)降雨量大而集中,约占全年降雨总量的80%,且降雨强度大,台风暴雨频繁,常造成风灾和洪涝灾害;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降雨量大约占全年20%,是工程施工的最佳季节。 (2)建筑材料 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筋、钢材、木材、砂料、块石料等就近购买。混凝土主要采用商品混凝土,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购买;土料主要采用满足河道内以及开挖土料。 水电供应:本工程区离电源及供水水源较近,取水、电便捷。且各行政村内供水、供电均已通至各工程区附近,供水、供电保证率较高,可就近接通电路和水管。同时施工单位应自备发电机组和部分水罐车,以备应急临时缺水缺电,保障施工用水、用电不间断,同时保证施工连续作业不间断,以确保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3)施工导流 ①导流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综合考虑围堰的实际作用、使用时间、工程规模和失事后果造成的损失,确定本工程施工期洪水标准为枯水期(11~3月)5年一遇,围堰超高0.5m。施工导流建筑物为5级。河道内截污管工程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②围堰工程 河道岸坡及截污管施工,需做相应的临时施工围堰确保干地施工。考虑现状河道较宽,为施工方便,采用土围堰的型式,纵向围堰顺水流方向布设,顶宽2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横向围堰:纵向围堰处每隔100m设置一道横向围堰,采用编织土袋围堰,围堰顶宽1m,边坡1:1,高1.5~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水闸、橡胶坝施工采用三向围堰法,围堰顶宽1.5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施工围堰所需土方量为6.47万m3。土料主要考虑利用河道淤积土、截污管开挖土。各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量的编制土袋,以满足施工期间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抢险需要。 ③施工排水 基础开挖时基坑两侧各设置0.5×0.5m的排水边沟,基坑内每20m排水沟设置一集水坑,集中抽排基坑内雨水及地下水,保证截污管施工顺畅。围堰内基坑排水主要采用三寸水泵定时抽排。考虑施工过程中及地层透水不确定性,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抽水台班。 (4)施工交通及总布置 施工期应采用围挡封闭作业施工,不允许附近人员尤其是小孩进入,同时应做好工程施工期间对外标示、说明以及解释工作。 施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施工噪音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扰乱厂区生活生产;对开挖待回填的土应及时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隐患,严格按指定的地点弃土,不得随意丢弃。 3、工程占地情况 (1)工程永久占地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项目主要再河道范围内整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9253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49253 m2。 (2)工程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是指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营地、部分施工道路、材料土方临时堆放场等。总面积按4500m2合计。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对临时占地用完后按原样恢复。 (3)跨河管线保护和迁移 河道沿线有多根电信管、电力管及供水管线穿越,根据物探资料对工程建设区与工程方案存在交叉冲突的管线实施迁改。实施迁移的管线采用降低高程的方式,各管从截污管底穿过,污水管增设检查井。对不实施迁移的管线,施工期间也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不明过河管线和建筑物,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对于燃气管线应有特殊行业专业设计拆迁,开工前应与相应部门和单位联系协调,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改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条件 新圳河周边交通有:107国道、**大道、**六路、新湖路、**路等**区主要公路,工程范围内交通较为便利。 本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mm。降雨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雨量2080mm,最小年降雨量780mm;降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4~9月份)降雨量大而集中,约占全年降雨总量的80%,且降雨强度大,台风暴雨频繁,常造成风灾和洪涝灾害;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降雨量大约占全年20%,是工程施工的最佳季节。 (2)建筑材料 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筋、钢材、木材、砂料、块石料等就近购买。混凝土主要采用商品混凝土,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购买;土料主要采用满足河道内以及开挖土料。 水电供应:本工程区离电源及供水水源较近,取水、电便捷。且各行政村内供水、供电均已通至各工程区附近,供水、供电保证率较高,可就近接通电路和水管。同时施工单位应自备发电机组和部分水罐车,以备应急临时缺水缺电,保障施工用水、用电不间断,同时保证施工连续作业不间断,以确保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3)施工导流 ①导流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综合考虑围堰的实际作用、使用时间、工程规模和失事后果造成的损失,确定本工程施工期洪水标准为枯水期(11~3月)5年一遇,围堰超高0.5m。施工导流建筑物为5级。河道内截污管工程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②围堰工程 河道岸坡及截污管施工,需做相应的临时施工围堰确保干地施工。考虑现状河道较宽,为施工方便,采用土围堰的型式,纵向围堰顺水流方向布设,顶宽2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横向围堰:纵向围堰处每隔100m设置一道横向围堰,采用编织土袋围堰,围堰顶宽1m,边坡1:1,高1.5~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水闸、橡胶坝施工采用三向围堰法,围堰顶宽1.5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施工围堰所需土方量为6.47万m3。土料主要考虑利用河道淤积土、截污管开挖土。各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量的编制土袋,以满足施工期间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抢险需要。 ③施工排水 基础开挖时基坑两侧各设置0.5×0.5m的排水边沟,基坑内每20m排水沟设置一集水坑,集中抽排基坑内雨水及地下水,保证截污管施工顺畅。围堰内基坑排水主要采用三寸水泵定时抽排。考虑施工过程中及地层透水不确定性,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抽水台班。 (4)施工交通及总布置 施工期应采用围挡封闭作业施工,不允许附近人员尤其是小孩进入,同时应做好工程施工期间对外标示、说明以及解释工作。 施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施工噪音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扰乱厂区生活生产;对开挖待回填的土应及时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隐患,严格按指定的地点弃土,不得随意丢弃。 3、工程占地情况 (1)工程永久占地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项目主要再河道范围内整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9253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49253 m2。 (2)工程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是指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营地、部分施工道路、材料土方临时堆放场等。总面积按4500m2合计。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对临时占地用完后按原样恢复。 (3)跨河管线保护和迁移 河道沿线有多根电信管、电力管及供水管线穿越,根据物探资料对工程建设区与工程方案存在交叉冲突的管线实施迁改。实施迁移的管线采用降低高程的方式,各管从截污管底穿过,污水管增设检查井。对不实施迁移的管线,施工期间也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不明过河管线和建筑物,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对于燃气管线应有特殊行业专业设计拆迁,开工前应与相应部门和单位联系协调,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改迁。 |
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包含新圳河**区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不含暗涵段排污口整治)。 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设单位为****,初步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省水利****总院,施工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为**市东鹏****公司。 经现场调查,并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本次验收阶段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与环评阶段相比,主体工程基本保持一致,仅部分工程的规模数量有变动,管道减少如表4-2,不涉及重大变更。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目标与环评文件中的环境保护目标相比****学校。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和实际的工程内容、环保措施方案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相应内容进行对比,并核验了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复文件,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所写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工程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条件 新圳河周边交通有:107国道、**大道、**六路、新湖路、**路等**区主要公路,工程范围内交通较为便利。 本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mm。降雨年际变化较大,最大年降雨量2080mm,最小年降雨量780mm;降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4~9月份)降雨量大而集中,约占全年降雨总量的80%,且降雨强度大,台风暴雨频繁,常造成风灾和洪涝灾害;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降雨量大约占全年20%,是工程施工的最佳季节。 (2)建筑材料 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筋、钢材、木材、砂料、块石料等就近购买。混凝土主要采用商品混凝土,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购买;土料主要采用满足河道内以及开挖土料。 水电供应:本工程区离电源及供水水源较近,取水、电便捷。且各行政村内供水、供电均已通至各工程区附近,供水、供电保证率较高,可就近接通电路和水管。同时施工单位应自备发电机组和部分水罐车,以备应急临时缺水缺电,保障施工用水、用电不间断,同时保证施工连续作业不间断,以确保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3)施工导流 ①导流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综合考虑围堰的实际作用、使用时间、工程规模和失事后果造成的损失,确定本工程施工期洪水标准为枯水期(11~3月)5年一遇,围堰超高0.5m。施工导流建筑物为5级。河道内截污管工程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②围堰工程 河道岸坡及截污管施工,需做相应的临时施工围堰确保干地施工。考虑现状河道较宽,为施工方便,采用土围堰的型式,纵向围堰顺水流方向布设,顶宽2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横向围堰:纵向围堰处每隔100m设置一道横向围堰,采用编织土袋围堰,围堰顶宽1m,边坡1:1,高1.5~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水闸、橡胶坝施工采用三向围堰法,围堰顶宽1.5m,边坡1:1,高2m,采用编织土袋护面,围堰底部和四周设置土工膜铺盖防渗。 施工围堰所需土方量为6.47万m3。土料主要考虑利用河道淤积土、截污管开挖土。各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量的编制土袋,以满足施工期间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抢险需要。 ③施工排水 基础开挖时基坑两侧各设置0.5×0.5m的排水边沟,基坑内每20m排水沟设置一集水坑,集中抽排基坑内雨水及地下水,保证截污管施工顺畅。围堰内基坑排水主要采用三寸水泵定时抽排。考虑施工过程中及地层透水不确定性,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抽水台班。 (4)施工交通及总布置 施工期应采用围挡封闭作业施工,不允许附近人员尤其是小孩进入,同时应做好工程施工期间对外标示、说明以及解释工作。 施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施工噪音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扰乱厂区生活生产;对开挖待回填的土应及时覆盖,防止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隐患,严格按指定的地点弃土,不得随意丢弃。 3、工程占地情况 (1)工程永久占地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项目主要再河道范围内整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9253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49253 m2。 (2)工程临时占地 临时占地是指满足施工需要而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营地、部分施工道路、材料土方临时堆放场等。总面积按4500m2合计。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对临时占地用完后按原样恢复。 (3)跨河管线保护和迁移 河道沿线有多根电信管、电力管及供水管线穿越,根据物探资料对工程建设区与工程方案存在交叉冲突的管线实施迁改。实施迁移的管线采用降低高程的方式,各管从截污管底穿过,污水管增设检查井。对不实施迁移的管线,施工期间也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不明过河管线和建筑物,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对于燃气管线应有特殊行业专业设计拆迁,开工前应与相应部门和单位联系协调,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改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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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一)环境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市东鹏****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制定内部的环境管理规章和制度,进行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教育,对操作岗位进行监督、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掌握污染状况,掌握污染物的治理情况,治理措施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完善、正常。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程序,配备了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建议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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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一)环境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市东鹏****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制定内部的环境管理规章和制度,进行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教育,对操作岗位进行监督、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掌握污染状况,掌握污染物的治理情况,治理措施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完善、正常。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程序,配备了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建议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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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一)环境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市东鹏****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制定内部的环境管理规章和制度,进行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教育,对操作岗位进行监督、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掌握污染状况,掌握污染物的治理情况,治理措施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完善、正常。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程序,配备了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建议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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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一)环境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市东鹏****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制定内部的环境管理规章和制度,进行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教育,对操作岗位进行监督、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掌握污染状况,掌握污染物的治理情况,治理措施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完善、正常。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程序,配备了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建议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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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一)环境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市东鹏****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制定内部的环境管理规章和制度,进行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教育,对操作岗位进行监督、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掌握污染状况,掌握污染物的治理情况,治理措施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完善、正常。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程序,配备了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建议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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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市****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7]600494号)的内容要求如下: 一、该项目名称为“新圳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新圳河**境内的主干流6.35公里(留仙三路支流约0.66公里,新圳东路支流约0.46公里)。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如有改变性质、规模、用地位置须另行申报。 二、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执行SZJG49-2015,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四、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标准,要求采用静压桩技术降低施工噪声,超时施工向我局申报。在城市建成区,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次日7:00),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禁止施工作业。 五、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建设施工结束后,须采取恢复植被及其他措施,恢复或重建良性自然生态系统。 六、必须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地化、洒水压尘、冲洗运输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七、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八、该项目使用燃料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能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九、该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前,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一、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批复各项内容要求,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一)环境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本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市东鹏****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制定内部的环境管理规章和制度,进行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教育,对操作岗位进行监督、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掌握污染状况,掌握污染物的治理情况,治理措施处理能力、处理效果及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完善、正常。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程序,配备了相应的环境管理人员。建议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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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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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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