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7日 |
标 题:****关于对******公司平国用(2013)第****0105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 | |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调整公示2025--001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平国用(2013)第****0105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报告》中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
******公司平国用(2013)第****01058号地块在**总规的老**内,用地面积约为1352.12㎡,约(2.028亩)。项目地块北面、南面为规划道路,西面为已建多层住宅楼,东面为商业**道。
二、调整理由
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城乡规划政策的推陈出新以及**县的城市总体及专项规划已进行多次调整,地块原规划设计条件已不符合当前城市的发展和规划要求。因此,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平国用(2013)第****01058号地块建设,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加强项目地块的有效利用,现结合规划要求与项目地块的实际需求,拟对******公司平国用(2013)第****0105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为后续规划地块开发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法定依据,增强土地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主要调整内容
控制指标调整:
容积率由>10.00~≤15.00调整为>2.50~≤6.50;建筑密度由≤85%调整为≤80%,建筑控制高度由75m调整为24m;建筑退让距离由6.00m调整为不作控制(高度不超过24m的多层建筑不作建筑退让要求);机动车停车位由1.50车位/100㎡调整为1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车位/100㎡调整为2车位/户(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不小于停车位总数的10%)。
四、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
(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三)调整地块现场公示栏。
五、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 1月1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六楼规划室(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室,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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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