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7日 |
标 题:****关于对**大****公司平国用(2012)第****0107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 | |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调整公示2025--002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大****公司平国用(2012)第****0107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报告》中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
**大****公司平国用(2012)第****01070号地块位于**县环城**侧,用地面积为2783.50㎡(约4.175亩),东侧连接大将五街,南面紧邻城市主干道环城路,****中心,北****中学。
二、调整理由
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城乡规划政策的推陈出新以及**县的城市总体及专项规划已进行多次调整,地块原规划设计条件已不符合当前城市的发展和规划要求。结合国家政策和地块现状实际等因素,为确保规划的严谨性和可行性,现将**大****公司平国用(2012)第****01070号地块发展需求,对地块设计进行调整,组织编制本次《**大****公司平国用(2012)第****01070号地块规划设计调整论证报告》,为后续规划地块开发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法定依据,增强土地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主要调整内容
控制指标调整:
容积率由>15~≤23调整为>2.50~≤6.50;建筑控制高度由100m调整为24m;建筑退让距离由“退让环城路道路红线距离6.00m,退让东面用地界址线距离6.00m,退让北面用地界址线距离3.00m”调整为不作控制;机动车停车位由1.0车位/100㎡调整为1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车位/100㎡调整为2车位/户(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不小于停车位总数的10%)
四、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示栏。
(二)****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三)调整地块现场公示栏。
五、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 1月1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六楼规划室(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室,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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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