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废酸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15021R | 建设单位法人:丛悦增 |
齐玉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民主街13996号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废酸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47--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民主街13996号3号 |
经度:119.06475 纬度: 36.76463 | ****机关:****环境局经济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5 |
潍环经书审字〔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15021R001V |
2024-08-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1502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0MA3D8K1D5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82446L | 竣工时间: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3996号3号,现有工程中2条热镀锌生产线,镀锌钢管产能2万吨/a,镀锌穿线管产能5万吨/a,项目利用现有2座热镀锌车间的硫酸酸洗前处理工序,将酸洗原料由硫酸改为盐酸,同时,配套的硫酸再生装置区改为盐酸综合利用装置区。其中酸洗装置依托现有,盐酸综合利用装置区的设备部分依托现有,新购置液氧罐、盐酸储罐、废酸再利用等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提高酸洗质量和效率,镀锌钢管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年产量不发生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3996号3号,现有工程中2条热镀锌生产线,镀锌钢管产能2万吨/a,镀锌穿线管产能5万吨/a,项目利用现有2座热镀锌车间的硫酸酸洗前处理工序,将酸洗原料由硫酸改为盐酸,同时,配套的硫酸再生装置区改为盐酸综合利用装置区。其中酸洗装置依托现有,盐酸综合利用装置区的设备部分依托现有,新购置液氧罐、盐酸储罐、废酸再利用等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提高酸洗质量和效率,镀锌钢管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年产量不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酸输送、净化、过滤除杂-氧化聚合反应 | 实际建设情况:废酸输送、净化、过滤除杂-氧化聚合反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酸雾吸收****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1#热镀锌车间酸洗废气:酸洗房密闭收集后经1#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热镀锌车间酸洗废气:酸洗房密闭收集经2#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7)排放; 盐酸综合利用车间盐酸储罐废气、聚合反应废气:分别由管道收集后进入3#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 噪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物隔音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库、危废库、废酸池、废酸综合利用车间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酸雾吸收****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1#热镀锌车间酸洗废气:酸洗房密闭收集后经1#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热镀锌车间酸洗废气:酸洗房密闭收集经2#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7)排放; 盐酸综合利用车间盐酸储罐废气、聚合反应废气:分别由管道收集后进入3#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 噪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物隔音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库、危废库、废酸池、废酸综合利用车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5488 | 0.0113 | 0.012 | 0.012 | 0 | 5.548 | -0.001 | |
1.66 | 0.0018 | 0.0036 | 0.0036 | 0 | 1.658 | -0.002 | |
0.08 | 0.0001 | 0.0002 | 0.0002 | 0 | 0.0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86467.5 | 9861 | 27840 | 27840 | 0 | 268488.5 | -17979 | / |
3.24 | 0 | 0 | 0 | 0 | 3.24 | 0 | / |
1.038 | 0.0051 | 0.065 | 0.035 | 0 | 1.008 | -0.03 | / |
4.804 | 0 | 0 | 0 | 0 | 4.804 | 0 | / |
0.83 | 0 | 0 | 0 | 0 | 0.83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及上实环境**(潍****公司进水要求 | 酸雾吸收****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无量纲)范围为:8.0~8.1,其他各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总磷:0.15mg/L、总氮(以N计):7.60mg/L、化学需氧量:62mg/L、氨氮:3.46mg/L、悬浮物: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4.5mg/L、全盐量:947mg/L、氯化物:369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酸雾吸收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热镀锌车间酸洗废气:酸洗房密闭收集后经1#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穿线管酸洗排气筒DA001出口氯化氢最大浓度为2.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09kg/h | |
2 | 2#酸雾吸收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热镀锌车间酸洗废气:酸洗房密闭收集经2#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17)排放 | 镀锌酸洗排气筒DA017出口氯化氢最大浓度为3.0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21kg/h | |
3 | 3#酸雾吸收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盐酸综合利用车间盐酸储罐废气、聚合反应废气:分别由管道收集后进入3#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 | 废酸综合利用排气筒DA009出口氯化氢最大浓度为2.7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6kg/h,氮氧化物未检出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物隔音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49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过滤渣、废过滤网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酸液经废酸综合利用装置进入副产品;一般废包装、生活垃圾等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废包装物(亚硝酸钠包装袋)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渣、废过滤网暂存于污泥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酸液经废酸综合利用装置进入副产品,一般废包装、生活垃圾等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废库、一般固废库已按相关规定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处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厂房、办公楼、 职工生活区、 传达室、 配电室、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危废暂存处、一般固废暂存处、生活垃圾箱、应急事故池等为“年产30万吨新异型管材项目”建设,废酸池、成品贮存池等为“盐酸改硫酸并处理回用项目”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厂房、办公楼、 职工生活区、 传达室、 配电室、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危废暂存处、一般固废暂存处、生活垃圾箱、应急事故池等为“年产30万吨新异型管材项目”建设,废酸池、成品贮存池等为“盐酸改硫酸并处理回用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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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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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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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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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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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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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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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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