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便利店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5-01-08 10:57:15 项目名称 | ****动物园****便利店 | ||||||||||||||||||||||||||||||||||||||||||||||||||||
项目编号 | **** | ||||||||||||||||||||||||||||||||||||||||||||||||||||
招商方 | **** | ||||||||||||||||||||||||||||||||||||||||||||||||||||
招商方承诺 | ****商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监督部 门 | ****党群工作部 联系方式:0551-****3102 | ||||||||||||||||||||||||||||||||||||||||||||||||||||
公告、开标期限 | 1. 公告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6日 2. 2.开标日期:2025年1月17日下午16:00 3.地址:**市高新区望**路600****动物园小会议室。 | ||||||||||||||||||||||||||||||||||||||||||||||||||||
一、招商标的情况 | |||||||||||||||||||||||||||||||||||||||||||||||||||||
招商标的 | 面积(㎡) | 项目评估价 (万元/年) | 分成比例 | **期限 (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动物园救护中心第六经营点位 | 57.17 | 48.02 | ≥31% | 3 | 7.2 | ||||||||||||||||||||||||||||||||||||||||||||||||
1.标的坐落位置:**市高新区望**路600****动物园****中心第六经营点位。 2.标的权属情况: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招商标的无权属纠纷。 | |||||||||||||||||||||||||||||||||||||||||||||||||||||
招商用途要求 | 1.****便利店项目经营(商品零售)。 2.**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房****便利店项目之外的其他经营行为,室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经营或存放化工类产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如由此造成**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方承担。 3.**方所有人员车辆进出应无条件服从招商方统一管理,并积极配合招商方各项工作。**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招商方的监督管理,合法经营,如不服从管理或违约时,招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方赔偿因此给招商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政府部门要求拆迁(如生态红线内违规建设等原因)、****园区改造提升拆迁的,招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遇园区后期有新的商业规划在点位附近设置新的业态,**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免保底价及分成。 5.****动物园文创商****集团****公司商品(货品具体摆放位置由招商方指定)。 | ||||||||||||||||||||||||||||||||||||||||||||||||||||
**经营分成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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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投标方资格的要求 | |||||||||||||||||||||||||||||||||||||||||||||||||||||
1.自2022年1月1日起的近3年,****便利店****便利店排行榜排名进入前 50 名的(包含第 50名)。证明材料: (1)提供2022年-2024****协会****便利店 TOP100 榜单,提供体现年度的排行榜榜单截图。 (2)投标人是品牌所有人的,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投标人不是品牌所有人的,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授权证明。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招商条件 | |||||||||||||||||||||||||||||||||||||||||||||||||||||
1.**方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及报价。 3.****职工及其亲属不得参与此次招商。 | |||||||||||||||||||||||||||||||||||||||||||||||||||||
四、**条件 | |||||||||||||||||||||||||||||||||||||||||||||||||||||
1.**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招商标的,就招商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招商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招商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招商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经营分成款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招商范围内,招商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方在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招商房屋必须由**方自主经营,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经营。如有发生则招商方有权终止**。 4.合同期内,**方负责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物业管理(6860.4元/年)、停车等相关费用。 5.**方需结合招商方统一商业规划要求,对房屋自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实行,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招商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方承担赔偿责任。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合同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方自行承担。 6.合同期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底价及分成款。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底价及分成款按照实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招商方所有和使用,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将房屋在10 日内交还招商方,并结**、电和物业管理等费用,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经招商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方交易保证金。 8.**方应在《招商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经营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经营合同》。 10.特别说明: **方需自行评估参与本次招商的预期风险及收益,参与****招商视作认可****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
五、中标方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最终**方。若此次招商所有**方综合得分均低于60分,则本次招商无效。
最终成交结果以招商结果公告为准。同等分值下,原**方享有优先**权。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
六、投标方参与方式 | |||||||||||||||||||||||||||||||||||||||||||||||||||||
****集团网站http://www.****.com/index/lists/008002下载附件《招商报名信息表》完整填写信息,在公告期内(2025年1月16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qq.com | |||||||||||||||||||||||||||||||||||||||||||||||||||||
七、投标方需提供的材料 | |||||||||||||||||||||||||||||||||||||||||||||||||||||
报送材料 | (一)**方应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例如**方信用承诺等。 2、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类设计方案或样品; 3.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必须密封包装,包装上标注“****动物园救护****便利店项目”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承租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材料的送达地点:**市高新区望**路600****动物园商业管理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14:00 在本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报价材料,****拒绝接收。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0551-****5636。 | ||||||||||||||||||||||||||||||||||||||||||||||||||||
八、招商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招商结果公告 | 招商结束且无异常情况,********集团官网发布招商结果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 ||||||||||||||||||||||||||||||||||||||||||||||||||||
签订合同 | 中标**方请于招商结果公告期结束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司签订**经营合同。公司地址:**市高新区望**路600****动物园。 | ||||||||||||||||||||||||||||||||||||||||||||||||||||
异议处理 | 若对招商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招商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望**路600****动物园。 联系电话:0551-****5636。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方的,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方; 2.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
九、联系方式 | |||||||||||||||||||||||||||||||||||||||||||||||||||||
现场实勘 |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5636 | ||||||||||||||||||||||||||||||||||||||||||||||||||||
本项目**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商家需自行评估参与本次招商的预期风险及收益,参与****招商视作认可****招商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商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
附件:1、招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