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第458期交易公告(分别转让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原南海市桂城区)佛平二路69号第三层、第四层)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 | 挂牌开始 日期 | 挂牌截止 日期 |
GR2025GD****011 | 522.775 | 100 | 粤房地证字第C****129号 | 1095.96 | 2025/1/8 | 2025/1/21 | |
GR2025GD****012 | 559.705 | 110 | 粤房地证字第C****130号 | 1173.38 | 2025/1/8 | 2025/1/21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市房地产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2、房产无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若查实确有拖欠由转让方负责缴清;相关费用从交接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和支付。 3、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和支付。 4、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5、**市**区桂城佛平二路69号第三层物业,证载建筑面积1173.38平方米,总出租面积为429.06平方米,其中租赁面积 203.48平方米,租期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租赁期为4年,****办公室;其中租赁面积225.58平方米,租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租赁期为4年,****办公室,其余为闲置。 6、**市**区桂城佛平二路69号第四层物业,证载建筑面积1095.96平方米,总出租面积为565.84平方米,其中租赁面积 60平方米,租期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租赁期为4年,****办公室;租赁面积361.65平方米,租期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租赁期为4年,****办公室;租赁面积144.19平方米,租期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租赁期为4年,****办公室,其余为闲置。 7、交易标的带租约交付,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转让方将原租赁合同项下转让方的各项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不再享有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包括收取租金等,下同),亦不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下同)。受让方将概括受让转让方享有和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受让方将享有转让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承担转让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如有需要,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与承租人签订三方转让协议,但不影响交易标的所有权转让、风险转移、出租人权利义务转让等事宜。 8、在租赁期内,交易标的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交易标的承租方如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须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9、由于标的为带租状态,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租户配合看房。 10、公告期内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7-****4692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详见****首页-企业资产(资产包)栏目:
**市**区桂城(原**市桂**)佛平二路69号第三层、第四层等2处物业
交易机构联系人:范小姐、郭先生、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0921、****0907、0757-****1275
办理登记手续地址:
**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七楼
**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大厅1、2号窗口
登记所需资料:
其他登记须提交的文件参考****交易所网站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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