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标 题:****关于**县祥周镇2025年北部片区示范带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地区〔2024〕1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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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祥周镇2025年北部片区示范带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2025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2024〕890号文件精神,围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改善乡村发展基础条件,有效解决村民出行、农副产品运输、产业发展等问题,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因此,实施**县祥周镇2025年北部片区示范带以工代赈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祥周镇北部片区祥**等5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祥周镇北部片区5个自然村**总长5.5公里高0.4m、宽0.4m的水利渠,水利提升修复2公里,配套抽水泵房等配套设施;**产业道路6公里,宽3.5米,厚度0.18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410万元,其中,项目**费366.71万元、其他费用43.2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万元。
六、劳务报酬:预计带动就业人数 40人,发放劳务报酬123.00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的32.4%。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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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