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标 题:****关于**县小龙村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地区〔2024〕1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小龙村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2025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2024〕890号文件精神,围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改善乡村发展基础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型现代化农村,有效解决村民出行以及农副产品运输等问题,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因此,实施**县小龙村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平马镇小龙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屯内道路改扩建3公里,增建排水沟;**屯内道路,砂石土路硬化2公里,断头路连通2公里;**排水沟渠5公里,增建排污管3公里;坑塘治理1处,5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50盏;分类垃圾桶40个;垃圾转运车1辆;全屯“三微”改造提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84.37万元,其中**费为800万元,其他费用84.3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其他投资 84.37万元。
六、劳务报酬: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89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40.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0.04%。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