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广场-1(地块二)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76790Y | 建设单位法人:刘照华 |
胡立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横琴新区 |
**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9号1栋3层3-01单元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华发广场-1(地块二)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省**市横琴新区 横琴新区琴****侧、洋环**侧 |
经度:113.5345 纬度: 22.15555 | ****机关:****建设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7-07 |
珠横**环〔201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225.22 |
231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76790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本色****公司 |
****0400MA51LKT78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0MA5FPKNX73 | 竣工时间:2024-10-30 |
2024-10-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3005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验收范围为原项目**省客家商会总部经济项目中的43#地块,地块名称变更为:华发广场-1(地块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3#地块拟建1栋57****酒店综合楼(其中1~3层为商业,4~45层为办公,46层为避难层,47~57层为酒店)。 | 实际建设情况:华发广场-1(地块二)裙房一栋(3层,局部4层),T3塔楼一栋(地上49层,地下3层)。 |
项目总用地面积无变化,总建筑面积相较于原环评有所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三级化粪池,餐饮集中烟道,备用发电机尾气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垃圾收集点等。 | 实际建设情况:楼内均设有专用烟道,产生的尾气经烟道经楼顶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本次验收为基建验收,项目调试期间厨房未开始使用,因此未进行采样监测。各备用发电机废气分别经专用烟井引至各楼宇楼顶排放。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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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进水标准 | 已建成,并已取得排水许可证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留烟道 | 餐饮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预留烟道 | 本次验收为基建验收,项目调试期间餐饮商户未入驻,厨房未开始使用。 | |
2 | 备用发电机尾气喷淋装置 | 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 已配套建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风机房、水泵房级备用发电机方隔音门等,备用发电机减震机座等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已配套建设 | 社会噪声,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项目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已配套建设符合要求的垃圾房,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按照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认真落实《**省客家商会总部经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对策建议。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项目周围的绿化、美化。 | 项目主体已竣工,绿化工程已完工,施工临时用地的绿化修复已完成,对区域生态系统没有产生较大影响,无环境遗留问题。 本项目建成后无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故对项目附近的生态要素空气、水体、土壤和植被等无不良影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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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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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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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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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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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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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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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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