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周王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蜀鑫路 69 号 | |
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7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公司) |
地址:**省合****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省**********基地****社区电商生态城24栋1楼0113号) | |
投标报价:****000元(设计费报价206000元,施工费****000元) | |
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62 | |
项目负责人:程栋(施工)、王玮(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0155、200****056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 |
企业业绩:****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项目、****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处理厂PPP项目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公司) |
地址:**省**市**市孔城镇文景路1#101室、**省**市**区**东路699号306室 | |
投标报价:****638.68元(设计费报价181630.20元,施工费****008.48元)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14 | |
项目负责人:王宣存(施工)、艾冬梅(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0731、202****31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
企业业绩:**经开区(南区)乡村**项目--查联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处理厂工程、化****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测绘、勘察、初设、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一体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无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柏****商贸城、**省**市****开发区钢园路129号研发办公楼三层(百合科创生态孵****公司A02)集群登记 | |
投标报价:****237.44元(设计费报价179961.60元,施工费****275.84元)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87 | |
项目负责人:魏纯(施工)、杨旭(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3933、200****357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 |
企业业绩:**市**流域一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无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司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9.1要求,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9****19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倪工,联系电话:0551-****629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