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环评字〔2025〕1号
****公司**供电局:
你单位报来的《110千伏大塘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项目(项目代码:****),选址位于****市**片区(**区)110kV****电站。****电站围墙内前期预留位置进行增容改造,站外利用市政部分已建电缆管沟敷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在大塘站综合楼1层预留的#3主变压器室建设110kV #3主变,容量50MVA;(2)**里湖~大塘110kV线路工程,路径长度约2.72千米;(3)对110kV****电站翠里塘备用线间隔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1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万元,占总投资的1.82%。
二、项目已通过核准审批(梧审批投核字〔2024〕44号)。项目路径取得《******局关于110kV大塘站#3主变扩建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答复》同意意见。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二)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电站站址边界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
(三)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110kV大塘站靠**二路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侧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110kV里湖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按《报告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电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应确保事故漏油得到妥善收集及处置。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环境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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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