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省**市****村委会永石大道东侧(土名),总占地面积3919m2,总建筑面积11954m2,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主要从事EVA胶膜、EVA胶片的生产,建设后年产EVA胶膜1076万平方米、EVA胶片331万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挤出流延线6台、螺条混合机6台、混料上料机6台、冷冻机9台等及相关辅助设备。主要生产工艺:混料→加料→挤出流延→冷却→压花→牵引裁剪→检测→打包出货。项目员工85人,均在厂区内内住宿不就餐,全年工作 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4年6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0****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惠市环(**)建〔2024〕270号)。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1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完毕,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设备设施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生产设备及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含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县石湾****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混料、挤出流延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车间墙体围蔽、定期维护机械设备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及地面硬化处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涂了密度高的环氧树脂,防止渗漏和腐蚀;设置了围堰和相应的缓坡,按不同种类危险废物过道划分,墙上张贴相应危废标识牌。喷淋塔废水(含沉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其他
项目50****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2024年11月22日-23日,******公司对建设项目开展验收检测。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建设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JZ****024),检测结果表明:
1、 废气
注塑混料、挤出流延工序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非甲烷总烃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经采取消音减震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检测结果核算,DA001排放口VOCs排放总量合计:0.03544t/a<1.833t/a,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