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介休开发区220kV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990183F | 建设单位法人:王政涛 |
任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省**市**区谐园路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开发区22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112.04763,111.91987 纬度: 37.13276,37.091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01 |
市环函〔2021〕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827 |
104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911********734092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0100MA0HK3F3X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579416 | 竣工时间:2024-10-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omepage/wbw/articles/202412/a****43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开发区220kV变电站**工程:****开发区220kV变电站1座,全户内布置,主变规模为2×240MVA,电压等级220kV/110kV/35kV。 (2)昌兴~绵山Ⅰ、Ⅱ线π****开发区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16.2+2×16.2km,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每相2分裂,垂直布置。**铁塔84基。 (3)拆除工程:拆除原220kV昌兴~绵山Ⅰ、Ⅱ回双回线路0.55km,拆除铁塔2基(N61#和N62#),重新紧放线4.2km。 | 实际建设情况:(1****开发区220kV变电站**工程:****开发区220kV变电站1座,全户内布置,主变规模为2×240MVA,电压等级220kV/110kV/35kV。 (2)昌兴~绵山Ⅰ、Ⅱ线π****开发区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16.525(A线)+2×16.569km(B线),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每相2分裂,垂直布置。**铁塔94基。 (3)拆除工程:拆除原220kV昌兴~绵山Ⅰ、Ⅱ回双回线路0.55km,拆除铁塔2基(N61#和N62#),重新紧放线4.2km。 |
为了避开“百林湾水系公园”、规划建设的加气站及减少在林地内立塔,建设单位对线路路径进行了微调。经过线路路径调整以及塔基位置优化,本工程**线路2×16.525km(A线)+2×16.569km(B线),验收阶段较环评阶段线路长度增加了2×325m+2×369m,铁塔增加了10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2、输电线路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不外排。设置事故油池和危废暂存间,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可回收利用****收购站统一收购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3、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 实际建设情况:1、变电站四周、输电线路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mT。变电站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输电线路经过的农村地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2、施工期输电线路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变电站内设置了事故油池和危废贮存点,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可回收利****收购站统一收购处理,不可利用部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未产生二次污染。 3、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了土地整理和恢复,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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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主变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低噪声主变、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厂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1座75立方米事故油池。设置一间不小于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 3、变电站内的废油与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1、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了1座75立方米事故油池,设置了一处15平方米的危废贮存点。危废贮存点及事故油池均按要求进行了建设,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试运行期间未产生危险废物。 3、变电站内的废油与免维护铅****公司****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座75立方米事故油池。 | **了1座75立方米事故油池,采取了防渗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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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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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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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电站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对站区内进行合理绿化和硬化。 2、基础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均进行地表植被恢复,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 3、采用高跨方式跨越林区,合理选择塔位,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草地或裸地位置。 4、牵张场施工前采用铺设土工布的方式保护表土**,土工布重复利用,施工结束后将地表全部清理,占用的旱地全部进行复耕。 5、原有塔基拆除后覆土回填,并将表层土保留覆盖表层,进行土地平整后复垦。 6、加强对湿地公园保护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生态保护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保护能力;在工地设置“保护植被、保护湿地”的警示标志,警示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保护施工区域及湿地的生态环境。7、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建设不低于2.5m的围挡,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和活动范围。 8、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减少夜间施工,避免灯光、噪声对动物活动的惊扰。 9、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整理及植被恢复,不在现场遗留垃圾等废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电站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将施工活动影响控制在站区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对站区内进行了硬化,使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得到补偿。 2、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了表土回填,土地征地,施工沿线的临时占地均已恢复为原有耕地或林草地。 3、采用了高跨方式跨越林区,经设计优化,未在林地内立塔,施工临时占用的草地已平整播撒草种,恢复了植被。 4、牵张场施工前采用铺设土工布的方式保护了表土**,施工结束后将地表全部清理,占用的旱地全部进行了平整,均已恢复为耕地。 5、原有塔基拆除后覆土回填,并将表土回覆,土地已全部平整可耕种。 6、加强了对湿地公园保护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相关生态保护培训,提高了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保护能力;在工地设置了“保护植被、保护湿地”的警示标志,警示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保护施工区域及湿地的生态环境。施工区域未进入湿地公园,未对湿地公园造成不良影响。7、施工过程中设置了不低于2.5m的围挡,未随意扩大施工和活动范围。 8、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减少了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未进行夜间施工,避免了灯光、噪声对动物活动的惊扰。 9、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整理及植被恢复,未在现场遗留垃圾等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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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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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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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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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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