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项目(EPC)答疑澄清公告一
**市**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项目(EPC)
答疑澄清公告一
****受****委托,承接**市**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项目(EPC)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项目名称:**市**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项目(EPC)
二、招标备案号:东建招字2018第G50号
三、项目编号:****
四、 部分潜在投标人反映:部分省市未实行标准员培训,无标准员岗位证书。现澄清如下:
如部分省市未实行标准员培训,未发放标准员岗位证书,则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文件;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的可用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代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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