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市百****公司、**市粤恒人力******公司和**市****公司三家供应商,参加《2025年度**市陂洋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采购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被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均可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预算金额:****325.63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三、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市陂洋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
2、服务地点:**市陂洋镇。
3、服务期:12个月
4、数量及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2025年度**市陂洋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批 | 1 |
5、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
6、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与售后服务的要求按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四、被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的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份至2025年1月份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领购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无误后即可领购: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所有领购的报名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2、领购时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购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0日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15时00分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评标室(**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八、谈判时间:2025年01月15日15时00分
九、谈判地点:****评标室(**市**镇**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十、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
地址:**市陂洋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660-****013
邮编:5165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镇**大道华兴公寓 602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0-****606
邮编:516500
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