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4]29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玖(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社区大楚街与富厚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地块一 | 529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171 | 171 | 1万元及其整倍数 |
地块二 | 529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171 | 171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三 | 634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205 | 205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四 | 704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228 | 228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
****社区大楚街与富厚南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地块五 | 774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250 | 250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地块六 | 810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262 | 262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七 | 598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193 | 193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八 | 458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148 | 148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
地块九 | 458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容积率2.0<R≤6.0 建筑高度≤18米 | 148 | 148 | 1万元及其整 倍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9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9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185********004662
(3****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430********059888889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5年1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玖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5年1月10日10时30分在****依次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东华棚户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4]19号)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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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