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分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952
电子邮箱:stjghk@hzzk.****.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仲恺高新区潼侨****科技园厂房2号四楼南面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外壳和模具的生产,年生产量为模具(自用)150个和塑料外壳1280万个(约290吨)。项目定员4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等,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陈江****处理厂。 (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公司回收利用或交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 | 我分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时间: | 2025-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