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 **市大****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市大****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环评审批文号:京兴环审[2018]90号 建设内容:2018年10月,****委托**中气****公司编制完成了《**市大****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9日,****保护局于下达了《关于**市大****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京兴环审[2018]90号。该项目于2022年12月0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0115MA01EQWC7U008V。 本项目位于**区庞各庄镇,****处理厂原址建设,不增加建设用地。本项目年运转365天,实际工作人员41人。建设处理能力为2.0万m3/d的污水设施。 环保措施:废气方面,本项目扩建后,粗格栅、细格栅、膜格栅、沉砂池和污泥脱水间废气经收集后,废气进入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法),处理后经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生物处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废气进入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法),处理后经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采用静电吸附法)处理后经1根5.1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废水方面,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厂内生活污水和厂外收水范围内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除油沉砂池)+精细格栅+AAO-MBR生物池+臭氧氧化+紫外线消毒,处理规模为2.0万m3/d,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河。噪声方面,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均安装在室内,鼓风机安装阻性消声器,再加装减震基础,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排放。固体废物方面,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实验室废液、生活垃圾,其中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水污泥的处置已由****公司与**高****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已由****公司与**金隅红树林****公司签订处置合同。 竣工日期:2023年9月 验收监测结论:监测结果表明,DA002和DA003排气筒所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相关规定,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油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1新(改、****处理厂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中B标准限值,总余氯低于《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限值。本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排放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维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处置执行**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本项目固体废物已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收集、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均落实到位,得到妥善处置。 总体结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经验收核查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联系人:张超,136****8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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