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1月08日
本新能源车动力电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以经理办公会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办公厅印发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2025年即将到期的30台纯电动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更新。
招标范围:
序号 | 车型 | 数量(台) | 拟更换电池品牌 | 技术要求 |
1 | 宇通ZK6105BEVG23 | 10 | **时代 | 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2 | 宇通ZK6650BEVG7 | 20 | **时代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产品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8日到2025年01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目为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将邀标文件、清单(如有)、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邀标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所有被邀请的投标人。
确认:本招标项目被邀请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市**区恒大山**4期11栋商铺二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市**区恒大山**4期11栋商铺二楼)。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方网站”(https://)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39****19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恒大山**4期11栋商铺二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6****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