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5年春节“送温暖”慰问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5年春节“送温暖”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1.5采购控制价:280000.00元。
1.6采购范围及内容:面粉、大米、大豆食用油、纯牛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8质保期:供货之日起不得低于产品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9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备货,并随即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进行货物配送。
1.10配送方式:自提,市区内自提点2处或以上。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12月26日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磋商日期:2025年1月7日。
磋商地点:**市归德路与世纪路交叉口东北角归德华府3号楼23楼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王青林、王加龙、刘元新。
四、评审结果:
经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如下:
成 交 人:****
注册地址:**省**市**区归德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综合楼南数19-20号门面
成交价:小写:273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元整
质保期:供货之日起不得低于产品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备货,并随即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进行货物配送
五、供应商得分情况:
**** 90.03分
**新合****公司 52.88分
****商行 83.33分
六、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6000元。
八、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异议和投诉: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市豫苑****示范区****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0-****910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归德路与世纪路交叉口东北角归德华府3号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1****2799
电子邮件:****@163.com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