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水面经营权评估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14:45:25】
****(单位)**湖水面经营权评估(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市**区湖中路。
2.项目基本情况:****政府关于“重点领域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依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市**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相关要求,“利用风景名胜**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缴纳风景名胜**费”。****水库水域面积约7.5平方公里(需按相关基础数据据实)经营权(年度)价值进行评估,经营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洪法》《****水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水库安全运行,****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服从水污染防治、防洪安全和水**保护的总体要求。水面经营使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同时兼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用前应进行生态评估。
3.中介经营范围要求: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
5.服务事项: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6.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4天
7.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20000元,最高限价50000元(整)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需有资产评估资质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0日 16: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如“三、参与比选条件”中存在“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参选中介机构在报名时必须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徐荣春
联系电话:135****4378
联系地址:****市**区**路78号
项目委托方:****
2025年01月08日 14:45:25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 | **湖水面经营权评估 | 2025年01月10日 15:00:00 | 2025年01月10日 16:00:00 | 20000元(整) | 50000元(整) | 邀请选取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