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8 |
****关于**区浦里片区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2024〕703号
****
关于**区浦里片区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区浦里片区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泉水务文〔2024〕117号)已收悉。****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区浦里片区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公司。
二、项目名称。**区浦里片区城乡供水工程。
三、项目代码。2411-500154-04-01-382458。
四、建设地点。**区浦里片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供水规模8万m3/d ****水厂1座,****水库为主****水库、**水库、**水库、**水库为水源,解决**、赵家、渠口场镇及农村群众饮水、****园区用水。建设内容:厂区工程、净水设备、加药消毒设备、输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智慧系统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600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36904.91万元(建筑部分24704.7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1511.1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1620.47万元、临时工程3897.88万元、独立费用3408.53万元,基本预备费1762.09万元),专项部分9100.09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7540.7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676.1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883.21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相关事项。接此批复后,请按《****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府发〔2023〕12号)规定,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