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溢康木材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02MA33QYBW11 | 建设单位法人:郑才佳 |
郑才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镇洋头村**路868-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区溢康木材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洋头村**路868-1号 |
经度:117.06424 纬度: 25.1309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19 |
龙环审〔2021〕1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02MA33QYBW11001Z |
2024-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52 | 运营单位名称:**** |
****0802MA33QYBW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02MA33QYBW11 | 验收监测单位:**九五****公司 |
913********120220A | 竣工时间:2024-10-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110VKp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10000套家具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定制家具10000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裁切、打磨、拼接、喷涂和晾干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钻孔、砂光(打磨)、涂装(喷涂、晾干)、组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帘柜除漆雾,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房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等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等应按危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收集、贮存和管理,并委托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喷淋废水通过投加漆渣絮凝剂去除漆渣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现象;职工生活污水利用康太办公楼现有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 (2)废气 木工工序粉尘经中央集尘管路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涂装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废气一体化处理设施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生产过程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合理布设,采用低噪喷涂设备、密闭漆房,木工机械采用柔性连接、基础减振垫,减轻对厂界噪声的影响,生产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废料、废品、粉屑等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作为生物质原料加工企业回收利用;破损油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废资质的**绿洲****公司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及危废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污染处理设施无管理和维护不善问题,废气排放口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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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91 | 0 | 0 | 0 | 0.091 | 0.091 | / |
0 | 0.109 | 0 | 0 | 0 | 0.109 | 0.10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职工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木工工序粉尘经中央集尘管路收集至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
2 | 涂装废气一体化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 | 涂装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废气一体化处理设施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 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家具制造行业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设备、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生产设备合理布设,采用低噪喷涂设备、密闭漆房,木工机械采用柔性连接、基础减振垫 | 厂界噪声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等应按危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收集、贮存和管理,并委托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废料、废品、粉屑等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作为生物质原料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破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废废物分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间,并与具备危废资质的**绿洲****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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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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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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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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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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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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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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