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9万吨/年环氧氯丙烷、1万吨/年四氟丙烯(HFO-1234yf)、2万吨聚偏氟乙烯建设项目 | 武**熟溪街道胡处工业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 **** | 总投资15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形成建设形成9万吨/年环氧氯丙烷、1万吨/年四氟丙烯、2万吨/年聚偏氟乙烯的生产能力 | 环评阶段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团体或居民对本项目的投诉及意见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废水: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经标排口纳管入**新材料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进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间值的最严值;****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进管标准。 2、废气:环氧氯丙烷石灰料仓废气布袋除尘处理、环氧氯丙烷工艺尾气三级碱洗+三级水洗+大孔树脂吸附处理;环氧氯丙烷压滤间废气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甘油精制废气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PVDF干燥废气旋风分离+除雾+布袋除尘处理;PVDF粉碎废气布袋除尘处理;PVDF包装废气布袋除尘处理;PVDF造粒废气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二氯丙醇储罐废气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环氧氯丙烷储运废气大孔树脂吸附处理;污水站废气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导热油炉废气清洁燃料天然气为燃料,低氮燃烧器燃烧处理;加热炉废气清洁燃料天然气为燃料,低氮燃烧器燃烧处理;甘油储罐废气冷凝处理;盐酸、有水氢氟酸储运废气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气液焚烧炉废气急冷+水洗+碱洗+除雾+湿电除尘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2-2015、GB31571-2015、GB18484-2020、GB13271-2014、GB16297-1996、GB14554-93等相关要求,具体限值参见《环评报告书》 3、固废: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精馏滤渣、废分子筛、废积碳、废干燥剂、废脱硫剂、废催化剂、废吸附剂、炉渣、废树脂、废导热油、危化品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严格控制项目产生的噪声污染。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空间和设备位置,或采取隔音、吸声等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3710 传真:0579-****2151
通讯地址:武****路15****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