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园区提升工程-原瑞华皮业厂区完善提升项目
小微园区提升工程-原瑞华皮业厂区完善提升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 微 园 区 提 升 工 程 - 原 瑞 华 皮 业 厂 区 完 善 提 升 项 目 已 嘉 兴 市 南 湖 区 行 政 审 批 局 以 南 行 审 投 〔 2024 〕 156 号 ( 2410-330402-89-01-915708 )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性 资 金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科 双 创 产 业 园 ( 嘉 兴 )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科 双 创 产 业 园 ( 嘉 兴 )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银 信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小 微 园 区 提 升 工 程 - 原 瑞 华 皮 业厂区完善提升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978.27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878.97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878.97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该 项 目 拟 对 原 瑞 华 皮 业 整 个 厂 区 已 建 建 筑 物 ( 包 括 1# 厂 房 、 2# 厂 房 、 3# 厂 房 、 4# 厂 房 、 5# 厂 房 、 6# 厂 房 、 办 公 楼 、 宿 舍 楼 等 ) 的 外 墙 、 屋 顶 、 室 外 排 水 、 室 外 给 排 水 、 室 外 电 气 、 室 外 消 防 、 室 外 场 地 、 绿 化 等 进 行 改 造 。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51504 ㎡ , 改 造 后 总 建 筑 面 积 26299.22 ㎡ , 主 要 建 筑 物 建 筑 面 积 分 别 为 1# 厂 房 6900.23 ㎡ 、 2# 厂 房 2622.55 ㎡ 、 3# 厂 房 2622.55 ㎡ 、 4# 厂 房 2622.55 ㎡ 、 5# 厂 房 2622.55 ㎡ 、 6# 厂 房 4054.4 ㎡ 、 办 公 楼 1592.25 ㎡ 、 宿 舍 楼 3262.14 ㎡ ; 绿 化 面 积 8424 ㎡ , 机 动 车 位 90 个 , 非 机 动 车 位 100 个 , 建 设 地 点 : 南 湖 高 新 区 , 原 瑞 华皮业厂区 。 2.2 招 标 范 围 : 小 微 园 区 提 升 工 程 - 原 瑞 华 皮 业 厂 区 完 善 提 升 项 目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改 造 工 程 、 道 路 工 程、排水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标准预算价 ****192 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5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 : //www.****.cn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 http://credit.****.cn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本 条 款 须 在 投 标 承 诺 书 13 点 “其他”中进行相应承诺,招标文件格式中未写明的,须自行增加相应承诺)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 文 件 的 规 定 (即提供的电子证书具有本人手写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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