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霓虹110kV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移动厕所,定期清运;**33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出线间隔扩建过程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材料远离水体、沟道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禁止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设备。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运。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渣土车覆盖、裸露地覆盖等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土石方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渣土车辆密闭运行,运输车辆限速行驶;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时间和方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8)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变电站产生的事故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优化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牵张场尽量布设在植被稀疏地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6.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 7.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疑虑,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