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鑫顺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横沥西城分公司(二次改扩建)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二次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省**市横沥镇**路一巷1号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市横沥镇**路一巷1号1号楼101室(北纬23°1'42.99",东经 113°56'6.45")。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200平方米,主要从事玩具模型车的加工生产,年玩具模型车25万个。 项目于2020年8月填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010064,设置数控车床10台、钻床3台、铣床3台、磨床2台、火花机10台、加工流水线5条。 项目于2020年9月委托****编制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19****环境局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东环建〔2020〕13965号。 由于项目油压成型工序、抛光工序、波峰焊、回流焊、焊锡工序未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编制了《****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取得了《****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截止目前,项目油压成型工序、抛光工序、波峰焊、回流焊、焊锡工序一直未建设。 项目于2021年8月18日申请《****》固定污染源登记,登记编号为****1900MA54N62W6N001Y。 现由****生产发展需要,在原厂区内进行二次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如下: (1)增加投资300万元。截止目前,项目油压成型工序、抛光工序、波峰焊、回流焊、焊锡工序一直未建设,本次改扩建将取消建设原环评审批的波峰焊、回流焊、焊锡工序,恢复油压成型工序、抛光工序建设。 (2)原有产品玩具模型车更改为铝合金配件、锌合金配件、电子产品保护套、摄像头外壳、鼠标塑料外壳,新增喷漆、喷手感油等工序,并增加相应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 (3)原有环保措施“UV光解+活性炭装置”升级改造为“二级活性炭装置” 项目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建筑面积为7364m2,主要从事铝合金配件、锌合金配件、电子产品保护套、摄像头外壳、鼠标塑料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合金配件99.1万件、锌合金配件100万件、鼠标塑胶外壳190万件、摄像头外壳180万件、电子产品保护套98.5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打磨、抛光、熔化、压铸、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3套“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注塑成型、烤粉、混合、油压成型、烘干、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有机废气,然后引至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喷漆、补色、喷油、烘烤、晾干、清洗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集气罩收集后引至3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且均可以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不达标区,但在**市实施VOCs总量2倍削减的情况下,可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一类区。因此,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剂用水全部蒸发,喷淋废水和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然后引至东****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因此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锌渣、硅橡胶边角料、废脱模剂桶等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滤芯、废捞渣、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废化学品容器、喷枪清洗废液、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空压机油、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油桶、废空压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5-01-08 |
联系人 | ****环境局****分局 |
联系电话 | ****0039 |
通讯地址 | ****园区红棉路6****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