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17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根据研究决定,投资200万元租用**市****公司位于****工业园区祥和路55号的闲置厂房作为本项目生产用房,同时购置多线切割机和磨床等生产设备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用于本项目生产加工。项目合计建筑面积2660m2,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500吨磁性材料(150吨钕铁硼、350吨铁氧体)的生产能力。
2024年8月30日,****根据《****年产500吨磁性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废切削油、废危险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公司收集处置;废磨料、废锯末、废**石片、废一般包装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磁性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工业园区祥和路55号
公示期限: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wr7q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138****0905
验收监测单位,**丰合****公司,电话:0579-****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