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省**市东****社区甘溪西路505号,租用**省东****公司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
2024年5月委托****编制了《****年产8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5月30****环境局备案,文号为**二备[2024]0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年产8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目前建设完成,****年产8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年产8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30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纱、覆底废气排放从严执行并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苯乙烯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从严执行并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苯乙烯及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乙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根据《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车间浓度计算所得,并达到标准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
6、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废白乳胶桶、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统一收集转运;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8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东****社区甘溪西路505号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验收报告2、专家意见(au69)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186****3789
验收监测单位:**丰合****公司,电话:0579-****2266